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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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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3-09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暨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3]1373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3年第28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未获得通过。(审核结果公司已于201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按照该《决定》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此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做出决议。

 公司董事会拟于近日研究论证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4日起临时停牌,待公告相关董事会决议后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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