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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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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3-01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0开始,依次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股权登记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为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为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本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为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下午1:30开始,依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9:30-11:30及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就议案1的投票,将视同在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上作出相同的投票。

(五)会议地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走出去”战略,实现关键产品核心技术突破,提高产品竞争力并践行“三个转变”(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效益增长转变、由注重产能提高向注重技术进步转变、由制造型企业向制造与服务型企业转变)指导思想,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有关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议案须逐项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经临时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后,还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及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后方可实施。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有关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本议案的通过生效以《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被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和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为条件。

议案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4: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可行性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与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内容相同。

上述议案须由出席本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全体A股股东逐项审议,并须经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该议案的通过生效以临时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1及议案2被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提出的议案1被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为条件。

(三)201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与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内容相同。

上述议案须由出席本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全体H股股东逐项审议,并须经出席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的外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该议案的通过生效以临时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1及议案2被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提出的议案1被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为条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A股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即2013年12月9日)下午三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2. 公司 H 股股东。H股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有关事项具体请见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发送的通知、公告。

3.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其委托代表,代其出席及表决。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凡欲现场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股东,请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委托书(如适用)和委托代表的身份证(如适用)于2013年12月16至17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五时前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在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的通讯地址:致董事会办公室。

2.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表决。委任超过一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3.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应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会议举行开始时间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公司通讯地址:致董事会办公室。股东交回已填妥之代理委托书,不会影响其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权利。

4.前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预计上述会议总需时不多于一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号

联系人: 刘志

联系电话:86-028-87583666或86-028-87583550

传真:86-028-87583551

电子邮箱:dsb@dongfang.com

邮政编码:610036

特此公告。

附件:

1.回执

2.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

3.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

4.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回执

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一点半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之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姓名 
持股量A股 
亲自/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股东代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日期:二零一三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4、 对“亲自/委托代理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如需)。

5、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前送达本公司的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 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政编码:610036)或传真(传真号码:86-28-87583551)方式送达本公司。

附件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

本人(附注1)_________地址为(附注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附注3)________股A 股,为本公司的股东,现委任(附注4)大会主席或________(其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人之代理人,代表本人出席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一点半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的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所列的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之代理人可酌情决定投票。

一、特别决议案

议案赞成

(附注5)

弃权

(附注5)

反对

(附注5)

1、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2 发行规模   
1.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4 债券期限   
1.5 债券利率   
1.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7 转股期限   
1.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1 赎回条款   
1.12 回售条款   
1.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5 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1.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18 担保事项   
1.19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1.2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普通决议案

议案赞成

(附注5)

弃权

(附注5)

反对

(附注5)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日期:二零一三年 月 日 签署(附注6)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

2、请用正楷填上地址。

3、请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与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A股股份有关。

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或>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你所拟委派之人士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于会中投票,受委派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本代理人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示可。

5、注意:您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任何决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6、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由您或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票持有人为公司,则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盖上公司印章,或经由公司正式授权人签署。

7、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如该表格由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连同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授权予本委任表格签署人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指定开始举行时间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通讯地址。本公司的通讯地址为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号。交回已填妥之代理委托书,不会影响其亲自出席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投票的权利。

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9、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应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示。

附件3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之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

本人(附注1)_________地址为(附注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附注3)________股A 股,为本公司的股东,现委任(附注4)大会主席或________(其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人之代理人,代表本人出席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一点半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的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于该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通告所列的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之代理人可酌情决定投票。

一、特别决议案

议案赞成

(附注5)

弃权

(附注5)

反对

(附注5)

1、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2 发行规模   
1.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4 债券期限   
1.5 债券利率   
1.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7 转股期限   
1.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1 赎回条款   
1.12 回售条款   
1.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5 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1.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18 担保事项   
1.19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1.2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日期:二零一三年 月 日 签署(附注6)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

2、请用正楷填上地址。

3、请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与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A股股份有关。

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或>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你所拟委派之人士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于会中投票,受委派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本代理人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示可。

5、注意:您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任何决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6、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由您或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票持有人为公司,则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盖上公司印章,或经由公司正式授权人签署。

7、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如该表格由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连同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授权予本委任表格签署人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指定开始举行时间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通讯地址。本公司的通讯地址为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333号。交回已填妥之代理委托书,不会影响其亲自出席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和投票的权利。

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9、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应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出示。

附件4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4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875东方投票4个(议案1包含20个子议案)A类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00
1.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1.01
1.2发行规模1.02
1.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3
1.4债券期限1.04
1.5债券利率1.05
1.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1.06
1.7转股期限1.07
1.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1.08
1.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1.09
1.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1.10
1.11赎回条款1.11
1.12回售条款1.12
1.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1.13
1.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14
1.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1.15
1.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1.16
1.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1.17
1.18担保事项1.18
1.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1.19
1.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1.2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3.00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4.00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4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4项提案(议案1包括20个子议案)99.00元1股2股3股

股东对议案1的表决结果与对该议案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分项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子议案分项的表决结果为准。1.00代表议案1下的所有子议案。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3年12月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87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75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75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75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75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流程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因此,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及各子议案的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表决或表决不符合规定而被按照弃权处理)将同时视为其对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1及对应子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即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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