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3-04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3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13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十)公司将于2013年11月1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1)股票种类
(2)股票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价格
(6)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7)认购方式及锁定期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投向
(10)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议案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议案五:《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六:《关于公司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议案十:《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3年8月16日、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即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出席会议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自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860;投票简称:顺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其中,议案2中有多项子议案,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 1.00 |
| 议案2 | 《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 2.00 |
| 议案2中子议案 | (1) | 股票种类 | 2.01 |
| (2) | 股票面值 | 2.02 |
| (3) | 发行数量 | 2.03 |
| (4) | 发行对象 | 2.04 |
| (5) | 发行价格 | 2.05 |
| (6)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6 |
| (7) | 认购方式及锁定期 | 2.07 |
| (8) | 上市地点 | 2.08 |
| (9) | 募集资金投向 | 2.09 |
| (10) | 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
| (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 2.11 |
| 议案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3.00 |
| 议案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4.00 |
| 议案5 | 《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5.00 |
| 议案6 | 《关于公司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6.00 |
| 议案7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 7.00 |
| 议案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8.00 |
| 议案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 9.00 |
| 议案10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 10.00 |
| 议案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11.00 |
| 议案12 | 《关于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12.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12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12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12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联系人:高薇
传真:(010)69443137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00
(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本授权委托书裁剪或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3-045
关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产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将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公司与顺鑫集团签署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顺鑫集团以不少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价款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前,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21,485.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
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86元/股)的发行价格,根据顺鑫集团承诺认购金额的上限和下限计算,本次发行后,顺鑫集团将分别持有本公司股权的39.58%及38.14%,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鉴于顺鑫集团将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后可能导致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特此提示。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