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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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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倒计时
分类监管涉央企拆分 股权激励上限考虑放宽
□本报实习记者 毛万熙

 □本报实习记者 毛万熙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作为未来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台,预计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扩大对民资开放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中,国企分类监管的核心将是厘清同一企业中的政策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涉及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的拆分;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不得超其薪酬40%的上限考虑放宽;优先股等资本市场工具有望在国资大幅撤出的领域派上用场;在国企重组上市的过程中,民资将获得更多参与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国资委昨日发布消息,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0月20日在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

 实施分类监管涉及央企拆分

 按原定计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内容包括国企下一步改革的原则、方向、目标、任务、路线、时间等方面,因种种原因还在酝酿中。

 按目前进度,此前拟定方案的少部分内容将体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大部分内容将进入会后国资委出台的指导意见中。不同于十八大报告中的寥寥几句,业内预期此次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报告内容将较为细致、可操作。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中国企不同业务的厘清是焦点与难点。

 “人们对国企有那么多的意见,就是因为对国企的分类没搞好。中国的国企太大,中石油、中国电信这些企业既有政策性业务,也有竞争性业务,很难管理。(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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