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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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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短期内不具有可复制性
□本报记者 张朝晖

 □本报记者 张朝晖

 

 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各地开始争相提出自贸战略,自贸概念成为二级市场炙手可热的炒作题材。不过应冷静看到,上海自贸区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自贸概念,它担负着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之前,其他城市不可能盲目效仿。

 道理如此,但现实并非所料。在上海拔得自贸区“头筹”之后,市场看到的是更多城市争抢自贸区的“第二”试点。粤港澳、厦门、青岛、天津等沿海地区成为备选地区,而广西、宁夏、内蒙古等沿边地区也为沾上“自贸概念”而积极筹备,重庆也表示要争取内陆首个自贸试点。现在自贸区在我国大有“遍地开花”的趋势。但这里首先必须厘清的是,上海自贸区试点有其唯一性,它在金融方面的改革创新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自贸概念”。

 当下,诸如青岛中韩自由贸易区、对台区域特色明显的厦门自贸区等多城市提出的自贸区“第二”试点,从披露内容看,其定位仍在于泛自由港的概念,其政策定位于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意在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并取消贸易壁垒。

 而上海自贸区的开创意义在于贸易自由化与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等重大金融改革的先行先试,其内核是金融重于贸易,资本走出去重于外国资本请进来,所以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是中国经济金融制度创新的一次深化改革。

 中央之所以将自贸区设立在上海,应该是参照此前提出的沿海特区开放实验一样,先进行区域性的试点工作,将可能的金融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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