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蒋锡培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万俊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程宏伟 |
公司负责人蒋锡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宏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集团”) | 自新远东股权过户至三普药业名下之日起,若三普药业或新远东因新远东原国有股权转让而承担任何索赔、损失、损害、开支及费用,远东集团将作出及时、足额的补偿。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 | 如果新远东因使用高塍镇天生圩村集体建设用地而遭受相关政府部门处罚、土地被收回或者遭受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搬迁费等),将由远东集团承担。除新远东已缴付的租金外,远东集团承担未来应向高塍镇天生圩村缴纳的宜集用(2008)16000120号土地的租赁费用。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远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三普药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与三普药业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本次认购完成后,在远东集团作为三普药业的控股股东期间,远东集团及远东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不存在从事与三普药业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三普药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利用三普药业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三普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在蒋锡培作为三普药业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其本人及其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不存在从事与三普药业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三普药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其本人不会利用三普药业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三普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远东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将善意履行作为三普药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就三普药业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和本实际控制人或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三普药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三普药业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三普药业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和本实际控制人或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远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三普药业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不利用决策控制优势,占用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三普药业及其他下属公司资金,不损害上市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远东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将尽到诚信勤勉、守法经营的义务,积极妥善地经营管理远东置业,做好远东置业股权的保值增值工作,避免因远东置业股权价值损失造成质押目的无法实现。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 | 若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三家公司需为公司员工补缴2010年1月以前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受到处罚或被任何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要求时,远东集团将承担经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公司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款项、处罚款项,且承担被任何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要求的赔偿、补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应由公司负担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远东集团 | 对于远东电缆因与上海同在关于《远期商品购销合同书》(合同编号为:TZ-08-08)及补充协议的争议引起的诉讼所需承担的任何赔偿、损失、损害、开支及费用,远东集团将为远东电缆全额承担。 | 是 | 是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9,722,888,522.99 | 9,200,627,817.16 | 5.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89,578,787.45 | 2,925,535,066.65 | -1.23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394,877.23 | 520,894,573.73 | 0.10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8,349,222,513.45 | 6,984,611,080.42 | 19.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052,394.40 | -74,770,273.66 | 316.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2,917,973.69 | 193,314,569.68 | -15.7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7 | -2.52 | 增加8.09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8 | 3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8 | 300.00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4,922.81 | -1,056,057.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8,477.78 | 8,420,516.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95,630.17 | -10,883,509.6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7,386.48 | -1,856,043.24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4,215.70 | 322,982.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4,221.44 | 4,186,532.76 |
| 合计 | -798,207.08 | -865,579.29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由于铜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预付款项: 主要是由于预付固定资产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主要是由于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所致。
5、无形资产:主要是由于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6、应付票据:主要是由于对供应商采用票据付款所致。
7、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是由于铜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应交税费:主要是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0、长期借款:主要是由于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1、销售费用:主要是由于公司促进销售产生的差旅费增长、销售增长引起的运输费用增长及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所致。
11、管理费用:主要是由于研发投入增加、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上升以及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主要是由于公司改变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由于铜合约持有量减少所致。
14、投资收益: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处置铜合约产生的投资亏损较大所致。
15、营业外收入:主要是由于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相对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由于处置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公司基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支付的现金股利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与上海同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的诉讼事项、公司与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进展事项详见公司2013年7月19日、9月18日、10月18日公告(临2013-043、临2013-062、临2013-066)。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股东总数 | 25,147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2.26 | 715,359,330 | | 质押584,704,615 |
| 上海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5 | 35,103,400 | | 质押30,959,752 |
| 上海创璟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2 | 27,884,648 | | 质押27,884,600 |
|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2 | 22,957,000 | | |
|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36 | 13,498,000 | | |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7 | 3,689,459 | | |
| 高翔 | 境内自然人 | 0.21 | 2,051,800 | | |
| 林友勇 | 境内自然人 | 0.14 | 1,380,135 | | |
| 田蜀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660,016 | | |
| 耿雯 | 境内自然人 | 0.12 | 1,140,691 |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15,359,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5,10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创璟实业有限公司 | 27,884,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 22,95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4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89,4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翔 | 2,05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友勇 | 1,380,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田蜀 | 1,660,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耿雯 | 1,140,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3-067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3年10月22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许国强、蒋承志、陈金龙、毛建强、陈静)。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二)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3-068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3年10月22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锡培、张希兰、蒋华君、蒋国健、卞华舵、汪传斌、钱志新、马治中、蔡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三)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原细则第六条修订为:公司设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资深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 (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 。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修订后的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3-069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29号文件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89,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6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6,8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苏公W[2011]B11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期限为6个月,到期后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或以相同方式续存。
转存账户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号 | 金额(万元) |
| 快速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活期存款 | 510902398310303 | 7,054.93 |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公司承诺不对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在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前,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使用资金或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定期存款存单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或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意见
1、远东电缆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2、远东电缆将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远东电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作为远东电缆的保荐人,华英证券同意远东电缆本次将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方式存放之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3-070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11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3年11月12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远东电缆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寇永仓 电 话:0510-87249788
邮 编:214257 传 真:0510-87249922
五、其他事项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会议不发放礼品。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或本人)对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会 议 议 题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二○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