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鸿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亚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6,015,111,021.92 | 6,013,617,147.14 | 5,536,617,217.15 | 0.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00,163,878.39 | 2,398,892,316.69 | 2,229,419,372.81 | -4.12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953,764.82 | -523,805,624.19 | -453,197,666.82 | 不适用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989,120,268.04 | 5,001,594,776.37 | 4,974,937,148.26 | -0.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799,913.99 | -95,251,269.11 | -59,348,350.83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8,478,995.99 | -65,819,930.11 | -65,819,930.11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9 | -3.90 | -2.65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4 | -0.15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4 | -0.15 | 不适用 |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 2013 年4月28日,公司完成了收购昆钢控股持有的四个煤矿100%股权的交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被合并方自年初至合并日的损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范围,并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57,056.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8,502.01 | 6,056,564.81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15,171,047.6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586.97 | 15,586.9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0,235.66 | -2,579,269.9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8,062.04 | -943,859.51 |
| 合计 | -2,174,208.72 | -12,679,082.00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41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8.46 | 274,000,000 | 274,000,000 | 无 |
|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6.56 | 66,280,500 | 0 | 无 |
| 郑智元 | 境内自然人 | 0.18 | 738,055 | 0 | 未知 |
| 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0.16 | 650,000 | 0 | 未知 |
| 于慧君 | 境内自然人 | 0.12 | 500,000 | 0 | 未知 |
| 荣瑞萍 | 境内自然人 | 0.11 | 447,216 | 0 | 未知 |
| 陈建宜 | 境内自然人 | 0.1 | 395,298 | 0 | 未知 |
| 程秀云 | 境内自然人 | 0.09 | 356,983 | 0 | 未知 |
| 黄磊 | 境内自然人 | 0.08 | 336,900 | 0 | 未知 |
| 张萍 | 境内自然人 | 0.08 | 323,345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6,28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郑智元 | 738,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于慧君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荣瑞萍 | 447,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建宜 | 395,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程秀云 | 356,9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磊 | 33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萍 | 323,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于清利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内,依据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云南昆钢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煤焦化”)》的议案,于2013年9月公司完成对昆钢煤焦化的吸收合并(详见公司2013年9月19日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号)。云煤能源对此项吸收合并是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账务处理,即:在云煤能源的账面确认昆钢煤焦化的资产、负债项目,长期股权投资与昆钢煤焦化净资产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因此本期云煤能源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反映了完成吸收合并后云煤能源的财务状况;本期云煤能源利润表反映出了处置对昆钢煤焦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金额;本期云煤能源现金流量表反映出收回昆钢煤焦化公司投资相应的货币资金金额。
2、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 项 目 | 期末数(元) | 期初数(元) | 增减额(元) | 增减比例(%) |
| 应收票据 | 821,658,491.17 | 570,988,195.24 | 250,670,295.93 | 43.9 |
| 预付款项 | 113,705,286.28 | 201,480,897.99 | -87,775,611.71 | -43.57 |
| 存货 | 450,317,704.34 | 654,709,897.42 | -204,392,193.08 | -31.2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4,748,420.66 | 150,695,723.75 | -45,947,303.09 | -30.49 |
| 在建工程 | 244,757,394.32 | 146,666,027.56 | 98,091,366.76 | 66.88 |
| 短期借款 | 1,710,000,000.00 | 1,218,851,560.24 | 491,148,439.76 | 40.3 |
| 应交税费 | 26,052,841.31 | 13,596,235.66 | 12,456,605.65 | 91.62 |
| 应付利息 | 10,614,130.48 | 5,848,941.48 | 4,765,189.00 | 81.47 |
| 其他应付款 | 96,565,872.29 | 264,380,288.66 | -167,814,416.37 | -63.4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114,008.00 | 216,114,008.00 | -150,000,000.00 | -69.41 |
| 长期借款 | 180,000,000.00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25 |
注:(1)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4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销售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比例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43.57%,主要原因是期初预付的部分原料煤货款在本期内已到货并办理了结算所致;
(3)存货比期初减少31.22%,主要原因是原料煤库存数量比期初减少以及单价比期初降低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30.49%,主要原因是待抵扣进项税比期初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66.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4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91.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81.47%,主要原因报告期由于银行借款增加,相应的利息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63.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归还师宗四个煤矿原向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69.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归还的到期的长期借款15000万元所致。
(11)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1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向交行安宁支行借入1亿元长期借款所致。
3、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 项 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增减额(元) | 增减比例(%)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982,567.86 | 5,016,195.82 | 3,966,372.04 | 79.07 |
| 销售费用 | 64,579,096.10 | 47,961,857.34 | 16,617,238.76 | 34.65 |
| 资产减值损失 | 3,037,034.69 | 28,362,777.33 | -25,325,742.64 | -89.29 |
| 营业外收入 | 6,330,911.81 | 9,775,210.22 | -3,444,298.41 | -35.24 |
| 营业外支出 | 6,160,123.58 | 4,334,508.75 | 1,825,614.83 | 42.12 |
| 利润总额 | 52,660,031.10 | -117,348,865.15 | 170,008,896.25 | |
| 所得税费用 | 6,860,117.11 | -22,097,596.04 | 28,957,713.15 | |
| 净利润 | 45,799,913.99 | -95,251,269.11 | 141,051,183.10 | |
(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79.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增
加,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4.65%,主要原因是焦炭销售的运输费用、筛分等劳务费用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89.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存货跌价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5.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2.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捐赠师宗县修建公路等支出所致;
(6)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7亿元和1.4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原煤价格下降使得煤气生产成本降低;二是城市煤气价格调整导致煤气销售收入和利润增加;三是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本期生产负荷提高,产能得到释放,固定成本摊薄,同比大幅减亏;四个煤矿从5月份开始复产,亏损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895.8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 项 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增减额(元) | 增减比例(%)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08,502.45 | 51,043,908.74 | -34,735,406.29 | -68.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953,764.82 | -523,805,624.19 | 876,759,389.0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5,258,343.53 | 46,116,677.84 | -30,858,334.31 | -66.9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79,019,576.50 | 0 | 379,019,576.5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3,150,848.82 | 0 | 233,150,848.82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84,533,439.28 | 898,666,667.00 | 885,866,772.28 | 98.58 |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8.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其他单位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77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原材料货款的货币支付比例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6.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的工程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79亿元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师宗四个煤矿收购款;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33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昆钢控股公司2012年业绩承诺补偿款所致;
(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98.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到期银行借款以及归还四个煤矿原向公司控股股东昆钢控股的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因公司已完成对全资子公司昆钢煤焦化的吸收合并,昆钢煤焦化业已完成工商登记注销(详见2013年9月19日刊登的临时公告2013-050号),故,昆钢煤焦化安宁分公司拟变更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宁分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尚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报告期内,因安宁分公司1、2号焦炉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已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永久性停产(详见2013年8月31日公告,公告编号:2013-047)。截止本报告期末,安宁分公司1、2号焦炉停产未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1-9月份,公司焦炭累计完成产量为259.4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74.13%,比去年同期增加35.8万吨。其中本报告期,安宁分公司焦炭产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0.57万吨。
3、公司收购四个煤矿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13年5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获得批复,现项目正在推进中。
4、公司发行公司债项目已经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5月30日核准通过,现项目正在推进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昆钢控股关于2012-2013年业绩的承诺
根据2011年7月5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2012-2013年经营业绩的承诺》,昆钢控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作出如下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为准)不低于人民币1.95亿元和2亿元。如上市公司未达到前述承诺的净利润,则其差额部分由昆钢控股在上市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补偿给上市公司。但由于承诺期间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使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陷入停顿、市场环境严重恶化或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实现上述业绩承诺的情形除外。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出具的"中审亚太审[2013]第0200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150,848.82元,未达到承诺的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5亿元,根据上述承诺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昆钢控股须在3月11日前以现金方式补偿上市公司233,150,848.82元。公司已于2013年3月8日下午全额收到昆钢控股支付的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项,昆钢控股关于云煤能源公司201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已履行完毕(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3-022)。
(2)昆钢控股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根据2010年6月18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为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昆钢控股承诺如下:
①保证上市公司与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员及工资管理与昆钢控股之间独立。
②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市公司住所独立于昆钢控股。
③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昆钢控股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昆钢控股兼职及领取报酬;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昆钢控股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④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昆钢控股的机构完全分开。
⑤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3)昆钢控股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补充承诺函
根据2011年5月12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补充承诺函》,为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及规范运作,昆钢控股补充承诺如下:
①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在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承诺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承诺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②昆钢控股承诺不以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给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要求上市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要求上市公司委托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要求上市公司为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要求上市公司代为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4)昆钢控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根据2010年6月18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与上市公司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①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昆钢煤焦化其他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本次重组完成前,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昆钢煤焦化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②昆钢控股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昆钢控股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③昆钢控股将通过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④若违反上述声明及承诺,昆钢控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2009年9月3日,昆钢控股与富源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煤、电、焦、煤化工、特种炉料(铁合金)、建材等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该协议是昆钢控股与富源县人民政府达成的框架性协议。为了避免上述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昆钢控股承诺如下:
《煤、电、焦、煤化工、特种炉料(铁合金)、建材等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项下与昆钢煤焦化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由昆钢煤焦化或其控制的企业,或本次重组完成后的马龙产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实施主体。
昆钢控股设立的富源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业务定位为富源县煤矿资源的整合,不会从事与昆钢煤焦化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与煤炭相关的资产和权益,凡具备资产注入条件的,昆钢控股将依法以合理、公允的条件及时将该等资产或权益注入本次重组完成后的马龙产业。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5)昆钢控股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根据2010年6月18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昆钢控股就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昆钢控股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共计2.74亿股,自该等股份登记过户至昆钢控股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6)昆钢控股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根据2010年6月18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昆钢控股就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的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昆钢控股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盈利,同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一是昆明市城市煤气价格调整,有效改善公司利润状况;其次是公司所收购的四个煤矿生产正常化后将产生盈利;三是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负荷提升后,同比将大幅减亏。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鸿鸣
201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3-054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并于2013年10月30日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书面记名通讯表决,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循环水余热回收利用工程》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循环水余热回收利用工程,计划在煤气冷凝鼓风工序A、B两套系统中A段、B段初冷器附近分别建设一座制冷站。主要包括制冷机、热水泵、冷水泵、循环冷却水系统、制冷战至初冷器的冷水、热水管线、电器控制系统及土建部分等。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2271.88万元,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为2.3年,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1.28%,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建设周期为一年,项目实施后,正常生产年营业收入为1794万元,利润总额为994万元。
该项目充分利用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余热余能进行制冷替代燃气制冷,技术成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昆明市政府规划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实现余热回收,节能减排的同时,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书面记名通讯表决,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792 股票简称:云煤能源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