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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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炎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炎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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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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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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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流入的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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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提供(接受)担保
1)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172,500,000.00元提供担保。
2)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57,500,000.00元提供担保,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开立担保函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险。
3)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贷款3,115,783.02美元、1,400,000.00元提供担保;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贸易融资4,769,165.01美元、8,005,891.75元提供担保;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为本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出口融资5,526,532.00美元提供担保。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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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订单量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故预计全年将亏损。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炎元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3-04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服务工作水平,畅通投资者诉求处理渠道,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及时、稳妥地处理客户纠纷,提高公司员工服务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35号文件及厦门证监局(厦证监发[2013]73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13]18号)(以下简称“专项活动通知”)的要求,拟通过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推动公司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截至目前,公司已根据要求,完成了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并将本次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形成了《整改报告》。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厦华电子已完成了本次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落实整改,并形成了《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符合厦证监发〔2013〕18号文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