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焦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81,633,198.95370,167,282.9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

277,780,257.07281,872,414.85-1.45%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

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91,697,467.2123.26%1,076,090,551.571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7,210,353.94-72.28%-4,092,157.78-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784,262.09-73.91%-3,517,031.33-90.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1,902,317.25-83.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72.28%-0.02-8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72.28%-0.02-8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6%5.77%-1.46%9.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97,126.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8,000.08 
合计-575,126.4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5.28%78,523,93078,523,930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18%4,850,000  
陈超境内自然人0.81%1,806,814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7%1,711,125  
周伟雄境内自然人0.72%1,600,800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9%1,535,000  
谢东红境内自然人0.69%1,532,200  
王有华境内自然人0.47%1,051,886  
周泰成境内自然人0.46%1,030,000  
曾庆华境内自然人0.46%1,019,900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3,923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850,000人民币普通股4,850,000
陈超1,806,814人民币普通股1,806,814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711,125人民币普通股1,711,125
周伟雄1,600,800人民币普通股1,600,800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1,535,000人民币普通股1,535,000
谢东红1,532,200人民币普通股1,532,200
王有华1,051,886人民币普通股1,051,886
周泰成1,030,000人民币普通股1,030,000
曾庆华1,019,900人民币普通股1,019,900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31,909人民币普通股931,90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股份”)发行304,560,033股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1,520,01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报告期内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截至目前,购买资产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硬公司”)100%的股权、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硬公司”)80%的股权已经完成过户手续。湖南有色股份不再持有株硬公司和自硬公司股份,公司持有株硬公司100%的股权、自硬公司80%的股权。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交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目前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正在进行对后续资产注入的研究和论证。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

6、保持中钨高新的机构独立。保证中钨高新拥有独立、完成的组织机构,不与本公司的机构存在混同或者合署办公的情形。

7、保持中钨高新的业务独立。本公司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中钨高新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2012年

06月27日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中国五矿

集团公司

1、 在作为中钨高新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为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钨高新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中钨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中钨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

2、在作为中钨高新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中钨高新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立即通知中钨高新,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中钨高新优先选择权。

2012年

06月27日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中国五矿

集团公司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决定正式发行,且特定投资者最终认购股份数量超过中国证监会实际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的百分之四十,但未达到全部核准数量的,就最终认购股份与实际核准发行股份的差额,五矿集团将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关联企业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认购价格与其他投资者认购价格一致,且上述认购股份自登记至五矿集团(或下属关联企业)名下起36个月内不转让。2012年

09月05日

至名下起

36个月内

未到履行期
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中国五矿

集团公司

在未来三年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使中钨高新形成集钨矿山、钨冶炼、钨粉末、硬质合金及深加工的完整钨产业链,将中钨高新打造成为五矿集团钨及硬质合金的强势企业。2012年

12月27日

2015年

12月27日

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

及时履行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向湖南有色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2013年09月07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4
完成购买资产过户手续2013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46

三、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

类型

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3年07月23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重组方案递交及审核情况
2013年08月16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重组方案的审批情况
2013年08月29日公司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状况
2013年09月04日公司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状况
2013年09月11日公司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状况
2013年09月26日公司实地调研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状况及后续募投计划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