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13 年 10月22日召开公司总部工会三届四次会议暨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同意推选楼锡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13年10月25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楼锡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楼锡锋简历
楼锡锋,男,1958年出生,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6年12月至1983年9月,在基建工程兵16团服役,历任战士、支队教导队学员、技术员;1983年9月至1984年1月,任深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技术员;1984年1月至1985年1月,任深圳市二线建设指挥部技术员;1985年起,历任本公司党办主任、组织人事部长、人事部长、纪委副书记、党群部长、工会主席、总部总支书记、职工监事;2009年12月起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总部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持有本公司股票52,74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