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侯勇先生、总经理彭东升先生、财务总监刘庆瑞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段顺罗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24,089,124.93 | 672,223,903.81 | 7.7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93,044,094.85 | 578,016,742.37 | 2.6%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25,460,395.27 | 4.52% | 1,418,244,127.65 | -8.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141,895.31 | -11.62% | 46,989,905.53 | -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215,496.40 | -11.3% | 47,015,510.95 | -3.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3,884,318.57 | -9.4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11.76% | 0.221 | -3.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11.76% | 0.221 | -3.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7% | -0.45% | 8.54% | -0.2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 股份种类 |
| 数量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49,9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95,000 |
|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3,584,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84,987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明1号 | 1,4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0,000 |
| 陈纯静 | 1,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000 |
| 戴新华 | 1,082,7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767 |
| 陈锡通 | 972,451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451 |
| 李雪琴 | 85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9,100 |
| 高君亚 | 83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7,000 |
| 唐玉利 | 803,657 | 人民币普通股 | 803,657 |
| 凌青 | 7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99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获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李雪琴”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9,100股,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00,000股,合计持有859,100股。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2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013.53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828.11 | |
| 合计 | -25,605.42 | -- |
| 报表项目 | 本期末或本期 | 上期末或上期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原因 |
| 应收账款 | 2,043,996.96 | 1,357,964.92 | 686,032.04 | 50.52 | 期末应收货款增加 |
| 其他应收款 | 10,075,576.79 | 7,155,880.68 | 2,919,696.11 | 40.80 | 期末应收往来款项增加 |
| 存货 | 39,662,946.15 | 27,524,241.13 | 12,138,705.02 | 44.10 | 正常经营增加 |
| 在建工程 | 37,278,781.55 | 4,577,139.30 | 32,701,642.25 | 714.46 | 公司办公楼装修和控股公司新岭化工土建、设备安装增加 |
| 预收账款 | 8,195,135.81 | 11,925,748.70 | -3,730,612.89 | -31.28 | 期末预收货款减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992,776.85 | 11,185,526.64 | 3,807,250.21 | 34.04 | 期末应付工资增加 |
| 应交税费 | 14,060,840.32 | 2,793,886.36 | 11,266,953.96 | 403.27 | 期末未交增值税增加 |
| 其他应付款 | 32,034,089.59 | 13,866,986.36 | 18,167,103.23 | 131.01 | 期末应付往来款项增加 |
| 财务费用 | -1,334,660.94 | -517,581.82 | -817,079.12 | 157.86 | 本期收回定期存款利息 |
| 投资收益 | -1,733,844.85 | -471,903.47 | -1,261,941.38 | 267.42 | 上期转让金鹗石化股权增加投资收益 |
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91,702.95 | 4,808,330.33 | 1,983,372.62 | 41.25 | 本期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公司增加供应商保证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463,303.05 | 15,203,001.45 | 9,260,301.60 | 60.91 | 本期分配现金股利较上期增多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8,349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46% | 49,995,000 | 0 | | |
|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45% | 43,584,987 | 0 | 质押 | 37,500,000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明1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9% | 1,470,000 | 0 | | |
| 陈纯静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150,000 | 0 | | |
| 戴新华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082,767 | 0 | | |
| 陈锡通 | 境内自然人 | 0.46% | 972,451 | 0 | | |
| 李雪琴 | 境内自然人 | 0.40% | 859,100 | 0 | | |
| 高君亚 | 境内自然人 | 0.39% | 837,000 | 0 | | |
| 唐玉利 | 境内自然人 | 0.38% | 803,657 | 0 | | |
| 凌青 | 境内自然人 | 0.38% | 799,990 | 0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邓和平彭东升张苏克刘庆瑞黄中伟李正峰吕勤海谭人杰 | ⑴邓和平、彭东升、张苏克、刘庆瑞、黄中伟、李正峰、吕勤海、谭人杰将属于其本人直接认购的重庆康卫此次增资,待重庆康卫公开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完成及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对岳阳兴长的稽查结束后,并在重庆康卫的股权结构下次发生改变时,再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转让,其中彭东升、张苏克、刘庆瑞、黄中伟、邓和平、吕勤海、谭人杰指定转让给岳阳兴长,李正峰承诺自行转让。
⑵邓和平、彭东升、张苏克、刘庆瑞、黄中伟、李正峰、吕勤海同意重庆康卫奖励其本人的按1元/单位注册资本等额折换成相应重庆康卫股权的职务现金奖励全部归属岳阳兴长,待重庆康卫公开引进战略投资者完成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 2009年09月06日 | 从承诺之日起,到履行完毕。 | 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正在履行之中。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正在履行之中。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3年09月3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芜湖康卫产业进展情况等,未提供资料。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 事 长: 侯勇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3-023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3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中午12点。会议内容及表决结果通报了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发出表决票9张,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决定提名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李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决定2013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董事、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司董事候选人李华先生简历
李华,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弗吉尼亚大学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2年8月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石油炼制专业,历任长岭炼油化工总厂脱硫车间副主任,工程处工程师,重油催化车间副主任,技术开发处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处长,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股份分公司”)副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任长岭股份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任长岭股份分公司经理,2005年8月至2013年7月,任长岭股份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长岭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长岭炼化”)副董事长,2013年7月至今,任长岭炼化董事长、总经理,长岭股份分公司总经理兼长岭炼化党委副书记。
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协第七、八届代表,湖南省科协副主席,《石油炼制与化工》杂志编委会委员,湖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2001年获中国石化学术技术带头人,200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1年度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石油化工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2013年度国家科技部科学和技术专家。
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3-025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四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第四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10:00时
3、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康特大厦十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增补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李华先生简历详见同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2013年8月17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zse.cn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凡在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参加会议登记方法
1、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3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康特大厦十楼);联系电话:0730-8844021,传真:0730-8844930;联系人:谭人杰 鲁正林
3、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4、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6、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7、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
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