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0,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5%。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11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1年10月14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9月9日召开)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10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
2012年7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30万股新股。
2012年9月14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51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2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2012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所有认购对象承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013年7月,公司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7,620,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22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5,240,922股,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的2,51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至5,022万股。
二、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2,511万股股份中,所有认购对象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0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0,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0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 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 280,000 | 280,000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3,800,000 | 3,800,000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保险产品 | 280,000 | 280,000 |
|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 56,000 | 56,000 |
|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 | 50,000 | 50,000 |
|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34,000 | 34,000 |
|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28,000 | 28,000 |
| 河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 50,000 | 50,000 |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 126,000 | 126,000 |
| 泰康祥瑞信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中信银行 | 50,000 | 50,000 |
| 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46,000 | 46,000 |
| 2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君资管-交行-国泰君安君得益二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60,000 | 460,000 |
| 国君资管-建行-国泰君安君得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740,000 | 4,740,000 |
| 3 | 宿迁华基丰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宿迁华基丰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0,000 | 6,800,000 |
| 4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银河基金公司-中信-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5,200,000 | 5,200,000 |
| 5 | 上海吾同元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吾同元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200,000 | 5,200,000 |
| 6 | 河北兴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河北兴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600,000 | 4,600,000 |
| 7 | 昆山盛世增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昆山盛世增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800,000 | 2,800,000 |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2,000,000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400,000 | 2,400,000 |
| 9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 | 5,100,000 |
| 10 | 孟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孟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5,120,000 | 5,120,000 |
| 合计 | | 50,220,000 | 50,220,000 |
截至公告日,上述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中作出的承诺,并正在执行其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