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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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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1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 年10月21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3年11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1月20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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