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25日上午9:30在期货大厦A座3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列表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一 | 关于公司增补王薇女士担任董事的议案 | 122,698,9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 二 | 关于聘任臧立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2,698,9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 三 |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122,698,9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代威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 王时中先生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傅鸿建先生审议全部议题;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杨建先生因退休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人) | 5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2,698,90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1.53%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包敬欣律师、马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