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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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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3-04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诉讼事项,该诉讼已判决。

 ●原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金联)。

 ●涉案金额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等。

 ●因拍卖、变卖抵押物尚未开始,目前尚难就此事给公司带来的损益进行评估。

 一、基本情况

 2013年2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就委托贷款业务向借款客户绍兴市水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水产)、保证人绍兴高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金属)、绍兴凤盛绣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盛绣品)、绍兴县众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祥纺织)、马竞芳、陈凤娟等提起诉讼,要求绍兴水产归还贷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等。如绍兴水产不能清偿上述款项,我司对拍买、变卖绍兴水产抵押的房屋所有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对拍买、变卖高盛金属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3-006)。

 二、进展情况

 2013年9月24日,香溢金联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的(2013)浙甬商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绍兴水产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香溢金联借款本金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

 2、香溢金联有权以拍卖、变卖绍兴水产抵押的坐落于绍兴市解放北路128号的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香溢金联有权以拍卖、变卖保证人高盛金属质押股权所有的价款优先受偿。

 4、保证人凤盛绣品、众祥纺织、马竞芳、陈凤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拍卖、变卖抵押物尚未开始,目前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带来的损益进行评估,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备查文件

 法院民事判决书。

 公司将根据该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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