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9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9月30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概况

(一)首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29号文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20.50元/股,其中网下配售800万股,网上发行3,2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0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网上发行的3,200万股和网下配售的800万股已分别于2010年9月29日和2010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万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12年4月24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 股,实施后总股本为 208,000,000 股,增加 48,00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12年5月2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20,800万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0,80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6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法人股东亿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方铿先生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朱祥、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邱枫、朱亮靓、宋国华、邵美娟、韩永飞、言骅、朱益辉、李平、徐志友、丰骏、姚建军、刘兴华、金俊、顾宇红、钱波生、陆亚平、金育炎、李美云、朱烨梅、蒋志德、印险峰、楼小俊、李三华、葛建华、朱祥、赵建保、刘华、彭美霞、何霄云、姜汉兵、金楠、朱军、钱友兵、孙效裕、金恒、丁晓锋、张红卫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宋国华、邵美娟分别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6,000,000股,公司股份股本总额的75.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境外法人股东1位,境内自然人股东47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15李 平7878 
16徐志友7878 
17丰 骏7878 
18姚建军7878 
19刘兴华7878 
20金 俊7878 
21邱 枫58.558.5 
22朱亮靓58.558.5 
23顾宇红3939 
24钱波生3939 
25陆亚平3939 
26金育炎3939 
27宋国华3939 
28李美云3939 
29朱烨梅3939 
30邵美娟3939 
31蒋志德3939 
32印险峰3939 
33楼小俊3939 
34李三华3939 
35葛建华3939 
36朱祥3939 
37赵建保3939 
38刘 华3939 
39彭美霞3939 
40何霄云3939 
41姜汉兵3939 
42金 楠3939 
43朱 军3939 
44钱友兵3939 
45孙效裕3939 
46张红卫3939 
47金 恒3939 
48丁晓锋3939 
 合计1560015600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原因说明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已满,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宋国华、邵美娟,按照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万股)备注
亿威投资有限公司78007800 
朱 祥32763276其中已质押2590万股
陈卫东624624 
陆 军468468 
邵国柱312312 
顾洪钟273273 
王 军234234 
顾义明234234 
徐永华234234 
10王汉明156156 
11丁继华117117 
12韩永飞117117 
13言 骅7878 
14朱益辉7878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3年3月29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3年9月2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运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