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3年8月22日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303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核定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从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013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13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采取面值发行,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365天。本期融资券的计息方式为利随本清,票面利率6.8%。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债务结构。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可查询上海清算所网站 (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