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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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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3-038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提案否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会临时召集人 石学让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情况如下表:

选举李希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982,823,739总计2,965,368,64299.42%总计17,393,0970.58%总计62,0000.00%
境内流通股2,600,003,70087.17%境内流通股0%境内流通股0%
境外流通股365,364,94212.25%境外流通股17,393,0970.58%境外流通股62,0000.00%

(三)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8名董事、4名监事及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1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有关议案详情请见日期为2013年7月24日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该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议案表决详情请见附表:《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统计表》。

注: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须放弃表决权、须放弃赞成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均为0。

三、律师见证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点票的监察员。

公司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召开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唐丽子、高照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其审验认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人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附表:《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统计表》。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统计表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人数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代理人)
外资股股东人数(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982,823,739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600,003,700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382,820,0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0.646%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2.863%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7.783%

序号议题有表决权股份数(股)赞成反对弃权是否通过
票数(股)占该议案有表决权票数(股)占该议案有表决权票数(股)占该议案有表决权
作为普通决议案:《关于选举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新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982,823,739总计2,965,452,18299.42%总计17,309,5570.58%总计62,0000.00%
境内流通股2,600,003,70087.17%境内流通股0%境内流通股0%
境外流通股365,448,48212.25%境外流通股17,309,5570.58%境外流通股62,0000.00%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3-039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9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批准《关于选举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李希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批准《关于选举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张新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批准《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调整情况,完善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设置。批准李希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新文先生、李希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李希勇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3-040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3年9月9日,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煤业”或“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通知,兖矿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香港公司”)于即日增持了本公司部分H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3年9月9日,兖矿香港公司通过场外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97,724,000股。本次增持前,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600,00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2.86%;兖矿香港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兖矿集团仍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600,00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2.86%;兖矿香港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97,724,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9%。本次增持后,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4.85%。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3年9月9日起算),视本公司股价情况,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兖矿集团运营需要,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调整或停止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规则。

四、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市监管规定,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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