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配售投资者基本情况介绍
1. 获得配售投资者基本情况
(1)方文艳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68年6月
住址:浙江省临安市太阳镇横路村6组前村8号
身份证号:330124196806******
方文艳未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法定代表人: 陈书堂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3)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
注册资本:4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3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新忠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证券业投资,矿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房屋、车辆、设备的租赁,与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
(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3层
法定代表人:刘惠文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安徽投资大厦五楼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铁路投资、开发、管理及服务,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商务信息咨询及服务。
(6)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42-43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488号42楼
法定代表人:谢一群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8)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层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座8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获得配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股份类别 | 配售股数(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 1 | 方文艳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747,587 | 1.81%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不进行转让 |
| 2 |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679,750 | 1.81% |
| 3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250,000 | 1.85% |
| 4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497,750 | 3.62% |
| 5 |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250,000 | 3.51% |
| 6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078,750 | 1.84% |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102,600 | 2.19% |
| 8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97,425 | 1.06% |
| 总计 | | 202,803,862 | 17.70% | |
二、此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单位/本人参加此次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三、备查文件
1.获得配售的投资者《承诺书》。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