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投资”)之第一大股东“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江集团”,持有祥源投资51%股权)和第二大股东“海南祥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海投资”,持有祥源投资49%股权)分别将其持有的“祥源投资”全部股权转让给“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控股”)。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基投资”)之股东自然人袁佩玲(持有海基投资100%股份)将其持有的“海基投资”全部股权转让给“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2013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3年9月5日,本公司接到“祥源投资”、 “海基投资”的通知,上述转让股权涉及的工商过户登记手续已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永泰控股”通过持有“祥源投资”和“海基投资”100%股权而间接持有海德股份41,908,137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7.7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汪曦光先生变更为王广西先生和郭天舒女士。
永泰控股承诺自其签署《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不处置或转让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汪曦光先生,原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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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广西先生和郭天舒女士,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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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