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15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吴钢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职工代表22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选举刘涵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刘涵冰女士的任期截止日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截止日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9 月 2 日
附件: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涵冰 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刘涵冰女士曾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博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高级助理,2008年起任公司前身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现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刘涵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持有公司股份。刘涵冰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