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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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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3-02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9月2日上午9:40

 (二)召开地点: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6日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立群

 (七)本次会议通知刊登于2013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5,775,887股,占公司总股本202,444,033股的62.1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高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2)选举李立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3)选举杨凤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4)选举李波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5)选举李晓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6)选举尹英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7)选举方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8)选举代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9)选举傅代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2)选举肖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票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有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7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3-02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9月2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3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长高文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尹英遂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立群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高文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李立群为副董事长。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高文(主任委员)、杨凤翝、方建新、代明华和尹英遂;

 2、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成员为:代明华(主任委员)、方建新、傅代国、李波涛、尹英遂;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方建新(主任委员)、代明华、高文;

 4、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傅代国(主任委员)、方建新、李立群。

 上述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尹英遂 (简历附后)为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施永平、范谦、来红刚、刘军为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聘任古美华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前述人员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军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靳永恒 (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3年9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附件:

 1、尹英遂: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曾任四川西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公用工程部经理、项目办主任、研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尹英遂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施永平: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本科,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曾任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施永平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范谦: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博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创新促进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中小企业科技顾问团成员。曾任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等职务。

 范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来红刚: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四川绵阳利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员、调度、生产部副主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来红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刘军: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部长,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曾任利尔化学有限公司企划主管、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2007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军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841069 联系传真:0816-2845140

 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

 邮政编码:62100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6、古美华: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中外合资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天晨集团总经济师兼四川天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禾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利尔化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古美华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靳永恒: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双学士。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供职于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处、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2011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靳永恒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靳永恒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841069 联系传真:0816-2845140

 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

 邮政编码:62100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3-030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9月2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李海燕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海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职务。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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