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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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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3-042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58,493,22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21%。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

比例(%)

反对票数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吴明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658,493,221100
1.2选举林若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658,493,221100
1.3选举潘金堂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658,493,221100
1.4选举黄光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658,493,221100
1.5选举林文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658,493,22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658,493,221100
《关于公司为吉安集团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1,657,224,80399.921,268,3580.08
《关于吉安集团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1,657,224,80399.921,268,3580.08
《关于吉安集团有限公司为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1,657,224,80399.921,268,3580.08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夏林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58,493,22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21

上述议案中,第1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侯选非独立董事5人,参会股东和代理人表决时每股享有5个投票表决权,所持表决权总数为8,292,466,105个;第2-5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和束晓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鹰纸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3-043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五)本次会议由夏林董事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已收到夏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夏林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一职,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吴明武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项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明武先生。

夏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谨对夏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夏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已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各专业委员会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明武,成员夏林、潘金堂、张辉、余银华;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席彦群,成员江益民、余银华、潘金堂、汤涌泉;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辉,成员余银华、席彦群、吴明武、夏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江益民,成员张辉、席彦群、吴明武、潘金堂。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相 关 人 员 简 历

吴明武先生简历

吴明武先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居民),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先后创立了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泰盛制浆(集团)有限公司、吉安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吉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担任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泰盛制浆(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泰盛进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莆田天鸿木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吉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夏林先生简历

夏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年56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989年起历任马鞍山市造纸厂能源科科长、副厂长,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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