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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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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外部环境分析

上半年,美国经济维持弱势复苏局面,欧盟经济恢复仍较为缓慢,日本货币宽松政策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有限,整体来说,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实体经济持续疲软,经济增速低于预期。外围经济环境跌宕起伏,加上近期贸易摩擦,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经济企稳出现了反复迹象,201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48,009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一季度增长7.7%,二季度增长7.5%,二季度GDP增长率继去年二季度后再创新低,呈现回落态势,从主要宏观经济指标来看,拉动GDP增长的驱动力依然来自于固定资产投资;CPI同比上涨2.4%,各月在涨幅2.1%-3.2%之间波动,继续保持“低通胀”水平。

2013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延续去年的回暖走势,行业投资环境全面回暖、商品房市场成交量持续回升。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明显回升,房屋新开工全面回暖。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36,828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3%,其中,住宅投资25,227亿元,增长20.8%,增速回落0.8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8.5%;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549,4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5%;房地产新开工面积95,901万平米,同比增速3.8%,逐渐企稳回升,但增速有限。

房地产销售同比大幅增长,价格上涨。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51,4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0.4%,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31.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8.3%;商品房销售额33,376亿元,增长43.2%,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46.0%,办公楼销售额增长45.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20.5%;全国商品房和住宅销售均价分别为6,489元/平米和6,122元/平米,同比分别上涨11.2%和12.0%;6月份,全国百城住宅平均价格环比上涨0.77%,连续13个月环比上涨,同比上涨7.40%,连续7个月同比上涨。

一、二线城市土地市场量价齐升。上半年,一线城市土地成交面积提升62%,金额同比提升181%,二线城市土地成交量价增长幅度也较为显著,分别同比提升了37%和77%;高溢价成交的地块幅数显著提升,上半年溢价率高于50%的地块幅数总计296块,多于2012年全年。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积极释放有效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预计未来行政化的调控政策可能将逐渐淡出,一线城市住宅市场供不应求,市场量价上涨趋势仍难以改变,二线城市供需趋于平衡,市场走势比较稳定,市场需求仍以首次置业和改善型置业为主流。对企业本身,新型城镇化或将启动,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对房地产企业的综合开发运营实力要求将逐渐提高。

(2)报告期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

1)报告期经营管理回顾

管理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房地产市场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分析,采取多项措施应对:

第一,完善产品体系。继续深化品牌住宅产品线研究,制定发布产品手册,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产品。综合考虑业务结构调整和各城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大住宅业务比重,做好住宅项目的开发销售,优化产品结构,近期增加刚需产品,中长期适当增加改善产品。

第二,积极获取土地。建立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土地储备现状和城市公司团队能力的资源配置体系,结合各城市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土地储备结构分析等因素,拟定各城市公司土地储备策略。

第三,强化开发能力。提升系统化开发运营能力,通过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考核机制、搭建IT知识平台,全面深入实施计划体系,目标管理责任书覆盖全项目,不断提升运营效率;落实工期标准化,强化工程进度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限额设计,细化产品线成本指标,提升成本标准化。

第四,推动营销创新。通过持续营销创新,不断拓宽渠道,升级品牌形象,改进客户服务,提升住宅营销能力。

2)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12%;利润总额3.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05%。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54.2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7.4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3%;资产负债率78.81%,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6.40%。

(3)主营业务分析

1)商品房开发:

2013年上半年,公司住宅类项目(包含权益类项目)实现签约面积31.21万平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8.87%;签约金额49.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57%;结算面积19.35万平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79.51%;结算收入27.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46%;已售待结转面积68.48万平米。

其中,合作项目广州金域蓝湾、北京中粮万科3号地(按权益计)住宅销售实现签约面积0.67万平米,签约金额1.38亿元;结算面积0.93万平米,结算收入1.56亿元;已售待结转面积12.14万平米。

2)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业收入12,288.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5.92万元,增长7.39 %,主要原因是因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原来料加工企业使用厂房转为对外出租,增加报告期房屋租赁收入。

3)物业管理、来料加工:

报告期内,物业管理、来料加工收入3,771.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1.38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因来料加工企业转型,报告期工缴费收入减少。

(4)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5)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研发投入、现金流等项目的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厦门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1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在深圳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马建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韩石先生参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9,575,608.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2,722,658.25,减去本期分配2012年度现金股利54,411,947.8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7,886,318.65元。根据目前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晋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李晋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通过了解李晋扬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李晋扬先生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李晋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李晋扬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陈忠谦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以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忠谦先生连续任期已满六年,董事会同意其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忠谦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谨对陈忠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及经营业务的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忠谦先生连续任期已满六年。董事会提名李曙光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候选人资格审核备案。同时,公司将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则取消该候选人的选举。如在规定期限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未提出异议,则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通过审查其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我们认为李曙光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曙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李曙光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理顺公司下属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因借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拟向中粮集团申请68.25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利率为不超过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对应的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其中,15.75亿元为续借中粮集团委托贷款,用于北京公司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15.5亿元用于北京公司长阳1、5号地的开发与建设。其余授信额度将用于置换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公司下属公司的委托贷款或补充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因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借8.95亿元借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向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续借8.9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因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额度项下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因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3年6月30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李晋扬先生简历

李晋扬,男,1969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建筑结构工程学士、清华大学EMBA,工程师。1993年8月进入中粮集团,先后任中粮粮油饲料公司实业部副经理,中粮总公司项目管理二部副科级干部,中粮公司饮料部部门经理,中粮发展有限公司零食速食部部门经理,2003年至2006年1月为鹏利国际(北京)地产开发部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8月11日起任公司董事。

李晋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晋扬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曙光先生简历

李曙光,男,出生于1963年,江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1998年获第六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2006年1月入选2005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目前担任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曙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李曙光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有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前述列举的情形;本人未向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曙光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2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曙光,作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2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李曙光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李曙光

日 期: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2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曙光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0次, 未出席 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23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5日下午2: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3年9月24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3年9月2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7日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提请审议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向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借8.95亿元借款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第四项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四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为前提。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出异议,本公司则取消该候选人的选举。如在规定期限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未提出异议,议案四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其他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批准。

(二)披露情况:上述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有关内容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文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公司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告进行。

五、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3年9月23日-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3999000、23999288、23999291

传真:0755-23999299

联系人:杨杰、王敏

5、其他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大会所有议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1、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本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4、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拥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数投给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投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投给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附件二: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360031 证券简称: 中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除议案四外(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价格2.00 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得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四除外。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A、议案一、二、三的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B、议案四采用累积投票,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15:00—2013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22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

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本次拟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或借款,分别为:

(1)为了理顺公司下属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因借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拟向中粮集团申请68.25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利率为不超过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对应的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2)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假日风景)申请续借8.9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额度项下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上述交易对方分别为中粮集团、北京假日风景及中粮财务公司。其中,中粮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假日风景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企业,中粮财务公司为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控股子公司。以上三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本公司向三家公司申请授信或借款构成了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于2013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其他合作方介绍

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最早成立于1952年9月,是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中粮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宁高宁,注册资本为31,223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7-13层。中粮集团的经营范围如下: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美食与美酒》期刊的出版;境外期货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

2、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与北京万科于2006年按50%:50%的投资比例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企业,注册资本8.3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

3、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4日,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邬小蕙。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为了理顺公司下属公司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因借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拟向中粮集团申请68.25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利率为不超过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对应的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其中,15.75亿元为续借中粮集团委托贷款,用于北京公司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15.5亿元用于北京公司长阳1、5号地的开发与建设。其余授信额度将用于置换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公司下属公司的委托贷款或补充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2、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续借8.9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2012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期限1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该项授信额度将于2013年8月底到期。现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额度项下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公司本次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68.25亿元授信额度,能够进一步理顺公司下属公司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因借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2、公司本次向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续借8.95亿元借款、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住宅地产业务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向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在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收紧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审计委员会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向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本次向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我们认为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3、 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在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收紧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有利于支持公司下属各项目的开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向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函;

2、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向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向中粮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4、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2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3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上述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3年1-9月达到结转收入条件的住宅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净利润相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将在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2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可靠,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9,575,608.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2,722,658.25,减去本期分配2012年度现金股利54,411,947.8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7,886,318.65元。根据目前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1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会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粮地产股票代码000031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崔捷范步登
电话86-755-23999288、86-755-2399929186-755-23999288、86-755-23999291
传真86-755-2399929986-755-23999299
电子信箱cofco-property@cofco.comcofco-property@cofco.com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923,428,037.211,222,575,219.9113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8,315,681.4160,833,371.687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9,393,398.98-125,916,579.211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00,749,301.16278,159,316.12403.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31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3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7%1.35%增加0.92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5,426,774,572.4834,838,562,066.52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749,407,471.474,763,805,453.76-0.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53,16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0.65%918,665,014  
林泗华境内自然人0.92%16,601,87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4%7,264,290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33%5,999,975  
焦利平境内自然人0.3%5,411,400  
刘程武境内自然人0.35%4,635,631  
张余权境内自然人0.24%4,400,000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信托(金狮95号)境内非国有法人0.23%4,259,810  
焦利杰境内自然人0.2%3,666,134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2%3,616,88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林泗华通过兴业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601,870股;公司股东焦利平通过长江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11,400股;公司股东刘程武通过安信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35,579股,普通账户持股52股,实际合计持有4,635,631股;公司股东张余权通过中信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400,000股;公司股东焦利杰通过光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66,134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点
分行业
商品房销售2,587,067,338.111,940,401,405.7625.00142.71187.05-11.59
房屋租赁122,886,855.6652,687,305.4657.137.394.821.05
物业管理、来料加工37,718,024.5740,953,829.73-8.58-1.3426.90-24.16
分地区
深圳302,987,732.23157,187,746.3448.12-3.18-4.410.67
北京1,741,033,353.001,343,445,500.9422.84229.15263.99-7.39
成都390,834,609.03342,908,544.8112.26393.35567.32-22.87
长沙62,386,818.0832,374,790.1548.11-62.80-70.3813.28
南京197,573,651.00126,613,325.7635.92310.41687.39-30.68
上海52,856,055.0031,512,632.9540.38-35.25-34.67-0.5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2,923,428,037.211,222,575,219.91139.12主要是本期北京长阳1、5#、成都祥云国际等项目住宅销售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2,038,999,145.01759,069,583.79168.62主要是本期住宅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结转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153,183,784.2574,421,383.32105.83主要是本期加快销售回款,北京祥云国际、上海翡翠等项目广告宣传费、销售代理费等支出较上期增加
管理费用121,382,912.04114,518,424.935.99 
财务费用212,286,660.58218,844,564.56-3.00 
所得税费用105,770,025.1586,656,323.2022.06 
研发投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749,301.16278,159,316.12403.58主要是本期加快住宅项目销售回款,收到商品房销售款较上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423,437.56-360,896,125.89164.96主要是上期支付上海加来及北京长阳项目并购款,本期未发生支付并购款事项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9,880,148.221,129,124,098.27-169.07主要是本期取得金融机构借款较上期减少及偿还借款较上期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5,119,920.961,046,662,699.97-18.30 

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提请审议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向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借8.95亿元借款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数
 

项 目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

上年同期

(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

增减变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

10,908万元-12,726万元

盈利:

3,636万元

增长:

200%-250%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6元-0.07元盈利:0.02元增长:

200%-250%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元
关于提请审议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00元
关于提请审议向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借8.95亿元借款的议案;2.00元
关于提请审议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3.00元
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4.00元

表决的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指数
3699991.00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指数
3699992.00大于1 的整数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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