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3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