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武汉九洲弘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九洲弘羊)通知,九洲弘羊于2013年2月4日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权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详细见公告2013-029),已经于2013年8月26日申请解除质押,并取得登记公司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九洲弘羊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47.92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本次解除质押后,该股东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剩余质押股份为0股。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