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2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8)。
日前,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变更前:伍亿叁仟捌佰叁拾贰万玖仟肆佰捌拾圆;
变更后:伍亿叁仟陆佰伍拾柒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圆”。
二、经营范围
变更前:煤矿机械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上述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变更后:煤矿机械、防爆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上述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