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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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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3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3】326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中国证监会在审查公司2012年10月12日提交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长园集团【2012】012号)的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长园集团【2013】05号)和《关于撤回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东方花旗【2013】160号),主动要求撤回该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有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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