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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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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65%-95%,债券投资0%-3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5%-35%,权证投资0%-3%。本基金投资于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股票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本基金自2008年10月22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9年4月21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3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21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在短暂企稳反弹后继续缓慢下降,同时货币政策也开始逐步向中性回归,尤其到季末,银行间的资金状况高度紧张,政府对流动性的指导意图明确。我们密切关注的是,政府在“去杠杆、去产能”的过程中如何“守住底线”。在策略上,我们着重回避因“去杠杆、去产能”而受负面影响的公司及行业,关注受益于“调结构”的公司及行业。

投资组合方面,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增长预期明确、质地优良、估值合理、治理及管理优秀、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公司。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13%,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6.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季度以来缓慢下降的经济走势将会带来何种风险是我们的主要关注点。不过,我们认为,只要经济的系统性大幅度下行风险较低,或者如政策指导所说,能够“守住底线”,我们就可以通过选择那些治理及管理优秀、质地优良、业绩增长预期明确、估值合理、具有明显竞争优势、成长空间广阔的公司,伴随这些公司的成长获取一致稳定的超额收益。我们将坚持投资于这类个股,希望能够投资者带来较好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部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控制人员根据投资部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部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与定价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19元,基金份额总额182,326,101.2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707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73,029,372.0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3,077,492.6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8,120.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分别为:股票投资65%-95%,债券投资0%-3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5%-35%,权证投资0%-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16日联合发布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前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33,870,852.86元,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9,256,302.5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147,627,199.45元,无第二、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于2012年11月9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吉证监决【2012】7号《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指出: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存在被间接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占款余额为81,266,691.91元;同时要求公司针对上述占款及时进行整改。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该事件对长春高新目前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之前并已针对上述欠款计提坏账准备金共计47,694,685.16元。该公司已公告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2012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经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偿的上述欠款,金额合计81,266,691.91元;经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次收回欠款将在2012年度冲抵坏账准备47,694,685.16元,并增加本期收益47,694,685.16元。我们认为,该公司治理结构明显改善,配合其业绩增长较快,估值适中,维持“推荐”评级。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长春高新进行了投资。

该公司于2013年4月8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吉证监决【2013】4号《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指出:经查,长春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是你公司关联方。自2001年年报起,你公司未将医药集团作为关联方予以持续披露,医药集团及其关联方长期占用你公司资金未归还,占款金额达2,974.62万元。该《责令改正决定书》同时要求该公司在2013年4月底前清收被占用资金。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该事件对长春高新目前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之前并已针对上述欠款计提坏账准备金共计2,974.62万元。该公司已公告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2013年4月27日, 该公司收到了经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下属企业——长春高新光电发展有限公司代偿的上述欠款,金额合计2,974.62万元。经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次收回欠款将在2013年第二季度冲抵坏账准备并增加本期收益2,974.62万元。我们认为,该公司治理结构明显改善,配合其业绩增长较快,估值适中,维持“推荐”评级。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长春高新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5月7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Xie Sheng(谢生)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2、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r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
基金主代码260111
交易代码2601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22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82,326,101.2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因治理结构改善而使公司内部管理得到明显提升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等分析系统,基于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和FVMC等选股模型作为个股选择的依据,同时依据景顺长城风险管理系统和绩效评估系统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风险程度高的投资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杨皞阳赵会军
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95588
传真0755-22381339010-66105798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19,740,808.12
本期利润30,664,107.2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5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7.1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57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85,847,609.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9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8.12%1.91%-12.68%1.50%4.56%0.41%
过去三个月4.62%1.66%-9.29%1.16%13.91%0.50%
过去六个月17.13%1.52%-9.74%1.20%26.87%0.32%
过去一年7.49%1.29%-7.73%1.09%15.22%0.20%
过去三年0.24%1.47%-8.60%1.10%8.84%0.3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31.26%1.48%20.33%1.34%10.93%0.14%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邓春鸣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0月22日12经济学硕士,CFA。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证券投资部和资产管理部,也曾担任宝盈基金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07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07年9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3,653,291.9236,127,308.02
结算备付金 434,803.1362,735.82
存出保证金 88,940.05816,049.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3,127,155.36147,627,199.45
其中:股票投资 143,034,639.86147,627,199.45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92,515.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361,936.51
应收利息 7,808.669,354.42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65,064.0120,36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187,377,063.13185,024,949.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373,278.731,879,549.5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7,871.71223,445.34
应付托管费 39,645.2837,240.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195,604.76104,624.67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683,053.22665,862.76
负债合计 1,529,453.702,910,723.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82,326,101.25209,232,764.59
未分配利润 3,521,508.18-27,118,538.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847,609.43182,114,226.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7,377,063.13185,024,949.84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33,220,940.679,940,274.00
1.利息收入 110,744.3178,761.9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0,617.9178,761.91
债券利息收入 126.4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2,172,105.23-31,638,815.1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398,209.04-33,253,335.24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773,896.191,614,520.0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923,299.1341,466,031.2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792.0034,295.99
减:二、费用 2,556,833.422,693,353.97
1.管理人报酬 1,435,168.451,718,479.41
2.托管费 239,194.65286,413.21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692,840.57498,719.44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189,629.75189,741.9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664,107.257,246,920.0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664,107.257,246,920.03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9,232,764.59-27,118,538.00182,114,226.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0,664,107.2530,664,107.2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906,663.34-24,061.07-26,930,724.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11,086,816.94-15,733.9811,071,082.96
2.基金赎回款-37,993,480.28-8,327.09-38,001,807.3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82,326,101.253,521,508.18185,847,609.4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8,004,129.23-18,571,227.52219,432,901.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7,246,920.037,246,920.0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247,974.39-279,313.63-13,527,288.02
其中:1.基金申购款22,730,945.58-163,029.9122,567,915.67
2.基金赎回款-35,978,919.97-116,283.72-36,095,203.6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4,756,154.84-11,603,621.12213,152,533.72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435,168.451,718,479.4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49,136.39422,057.97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39,194.65286,413.21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43,653,291.92107,052.8517,751,321.3876,326.80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300133华策影视2013年5月28日筹划重大事项23.892013年7月30日26.87242,8502,607,479.925,801,686.50
300020银江股份2013年6月3日筹划重大事项21.22162,8003,140,270.183,454,616.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143,034,639.8676.34
 其中:股票143,034,639.8676.34
固定收益投资92,515.500.05
 其中:债券92,515.500.05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4,088,095.0523.53
其他各项资产161,812.720.09
合计187,377,063.13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10,979,366.715.91
制造业69,907,331.1337.6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15,950,253.058.58
批发和零售业990,949.000.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026,224.207.55
金融业
房地产业14,619,655.257.8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54,694.600.6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828,428.624.2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1,776,050.800.9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801,686.503.12
综合
 合计143,034,639.8676.9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300133华策影视242,8505,801,686.503.12
300157恒泰艾普163,5005,653,830.003.04
300124汇川技术153,2275,361,412.732.88
000826桑德环境157,2825,075,490.142.73
002230科大讯飞107,4004,961,880.002.67
000671阳 光 城414,9274,916,884.952.65
600518康美药业246,7004,744,041.002.55
000661长春高新47,5654,657,089.152.51
002081金 螳 螂156,1304,445,021.102.39
10300197铁汉生态163,0504,123,534.502.2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0012南 玻A6,672,198.503.66
002554惠博普4,996,786.302.74
600750江中药业4,975,170.002.73
002081金 螳 螂4,880,896.552.68
002011盾安环境4,430,480.382.43
300197铁汉生态4,391,939.042.41
601117中国化学4,043,194.452.22
600999招商证券3,978,657.832.18
002594比亚迪3,961,698.002.18
10002230科大讯飞3,908,931.602.15
11000671阳 光 城3,849,526.502.11
12000100TCL 集团3,742,096.002.05
13600518康美药业3,738,309.872.05
14000848承德露露3,635,101.572.00
15000661长春高新3,622,322.981.99
16600597光明乳业3,521,882.001.93
17002565上海绿新3,509,172.781.93
18600048保利地产3,468,816.001.90
19002305南国置业3,329,967.001.83
20002663普邦园林3,231,926.081.7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2456欧菲光8,077,446.814.44
002429兆驰股份7,028,679.223.86
600637百视通6,687,362.153.67
600016民生银行5,754,879.903.16
600048保利地产5,751,531.063.16
300332天壕节能5,400,458.222.97
002554惠博普4,846,209.252.66
002273水晶光电4,522,706.602.48
600750江中药业4,295,925.762.36
10000049德赛电池4,269,965.842.34
11601117中国化学4,187,412.532.30
12002594比亚迪4,133,927.002.27
13601877正泰电器3,948,057.872.17
14300037新宙邦3,887,533.792.13
15600352浙江龙盛3,855,826.612.12
16300207欣旺达3,850,929.002.11
17002415海康威视3,783,520.012.08
18000059辽通化工3,751,666.662.06
19300291华录百纳3,710,302.402.04
20600597光明乳业3,479,755.191.91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203,769,642.2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240,680,194.48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可转债92,515.500.05
其他
合计92,515.500.05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23民生转债89092,515.500.05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88,940.05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7,808.66
应收申购款65,064.01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161,812.7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300133华策影视5,801,686.503.12筹划重大事项,于2013年7月30日复牌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15,39411,843.97945,804.500.52%181,380,296.7599.4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0月22日 )基金份额总额273,077,492.6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09,232,764.5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1,086,816.9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7,993,480.2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82,326,101.25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5,011,613.6823.63%95,602.3023.81%未变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3,812,673.2923.36%92,322.6722.99%未变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4,820,651.9614.58%58,079.4414.47%未变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708,058.0410.06%40,702.5510.14%未变更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472,515.767.31%29,563.157.36%未变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619,081.967.11%28,785.997.17%未变更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939,146.115.61%22,704.565.65%未变更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311,311.644.79%19,401.664.83%未变更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384,361.513.01%12,185.173.03%未变更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70,422.750.53%2,158.100.54%未变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变更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变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变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变更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变更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未变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变更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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