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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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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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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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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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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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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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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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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制表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金鹰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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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 金鹰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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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7日至2013年6月30日)

 1、金鹰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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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鹰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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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基金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后,基金的投资比例符合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20天;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以及其它基金合同对于投资比例的规定。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9%、20%、20%和11%的股份。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照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制度的规定,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事宜。

 公司目前下设十三个部门,分别是:基金管理部、研究发展部、集中交易部、金融工程部、产品研发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市场拓展部、机构客户部、专户投资部、品牌电子商务部、运作保障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基金管理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决策进行基金投资;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集中交易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投资指令;金融工程部负责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工作;产品研发部负责基金新产品、新业务的研究和设计工作;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证券以及债券、货币市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专户投资部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和管理;品牌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品牌宣传、媒介关系及广告管理、电子商务的营销策划及业务推广等;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以及公司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公司财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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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3年7月11日本基金增聘洪利平女士为本基金基金经理,本基金目前由两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

 2、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严格的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事后加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的分析,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未能延续2012下半年的回升态势,开始呈现下滑的走势。外需的疲弱是打断经济反弹的主要原因。一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速为7.7%,二季度GDP增速降至7.5%。工业增加值则从去年12月份的10.3%降至今年6月份的8.9%,国内工业生产下滑较为明显。通胀方面,CPI在上半年总体保持在较低的水平,除2月份由于春节因素影响冲高至3.2%之外,其余月份均在3.0%以下,上半年均值在2.4%附近。PPI持续处于通缩区域,生产资料价格出现趋势性下降,物价上涨的压力不大。资金面的情况在前5个月受到外汇占款激增的影响,加上公开市场到期资金较多,资金面总体保持在较为宽松的水平,但进入6月份以后,资金面逐步紧张,并愈演愈烈,在6月20日前后达到高潮,随后快速回落。上半年银行间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均值在3.87%附近。

 上半年债券市场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除了基本面的变化以及资金面的扰动,还包括债市核查风暴、银监会8号文等政策的影响。总体来看,上半年利率债中短期品种收益率变化不大。10年国债收益率上半年小幅下行6BP,但短期品种在资金面扰动的情况下大幅上升,1年期国债收益率大幅上升58BP,收益率曲线显著平坦化。信用债尤其是中等评级信用债在6月之前表现强势,收益率大幅下行,6月份开始拐头向上,上半年5年AA无担保企业债收益率下行53BP。股票市场在经济增速下滑的背景下,总体下行。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下跌322.31点,跌幅为12.78%。

 本基金在上半年主要持有高等级短期融资券和金融债为主,分享了今年以来的信用债的短期牛市,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并在6月的时候逐步减持,降低了组合的剩余期限。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A类份额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为 1.6061%,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877%,类份额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为1.7287% ,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87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基本面和政策面的多种因素造就了信用债的牛市,但6月份的“钱荒”使得这一牛市终结。展望2013年下半年,在“稳增长”成为政策重心之后,国内经济有望企稳,并可能在补库存的推动下小幅反弹,通胀亦有望小幅回升。但在产能过剩、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难以形成明显的上行趋势。从资金面的情况来看,虽然总体上资金利率中枢可能较上半年小幅上行,但在外汇占款改善的情况下,预计资金面总体将维持“紧平衡”的格局,类似6月份的“钱荒”估计难以再现。在这种大环境下,债券市场仍有调整的空间,但收益率上行的空间不大。

 对于货币的操作,我们预期下半年的货币环境将比上半年略微偏紧,但类似再次出现6月底的市场情况的概率并不大,货币市场将在央行适度的政策引导下平稳运行,因此我们将保持目前的略短的久期,以银行协议存款为主。如果经济在从紧的货币环境下再次回落,则可适时加大久期,配置一些高等级的短期融资券,以分享价差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确保公司估值程序的正常进行,本公司成立了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总监、运作保障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问题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每日将各级基金份额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全额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金鹰货币A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798865.18元

 报告期内,金鹰货币B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811347.06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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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报告期末2013 年6 月30 日,A 级基金基金份额净值1.0000 元,B 级基金基金份额净值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102,823,209.55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

 A 级基金57,087,505.83份,B 级基金45,735,703.72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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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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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殷克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克胜,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军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货币市场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1105号文《关于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批准,于2012年12月7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规模为2,925,528,953.0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自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12年12月3日止, 净认购额2,925,440,807.27元,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的银行利息88,145.77元折算成基金资产。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12月5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验资机构为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证监会2010 年2月8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编制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全部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应收利息)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债券投资的初始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等贴现债券,于交易日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债券投资的初始成本。

 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 贷款及应收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3. 其他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均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估算公允价值。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定期计算本基金投资组合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之间的偏离程度,并定期测试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确定方法的有效性。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恢复使用摊余成本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交易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确定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金鹰货币A、金鹰货币B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6.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利息收入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2) 本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2. 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6.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和0.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限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6.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按截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1 外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外币交易。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分部报告。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870号文《关于做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收优惠项目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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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 类降级为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各级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数

 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各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市场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期末余额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 年6 月30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 年6 月30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4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4.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20天的情况。

 7.4.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9.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9.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5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标题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管、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该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的无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所进行的交易,交易费用均计入成本,故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产生交易费用。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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