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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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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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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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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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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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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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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损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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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MSCI全球能源行业净总收益指数收益率(MSCI ACWI Energy Net Total Return Index)+50%×MSCI全球原材料行业净总收益指数收益率(MSCI ACWI Material Net Total Return Index)。MSCI是全球领先的指数公司,具有超过40年的计算编制国际股票指数的丰富经验,MSCI全球指数系列自编制以来,已经成为国际大型机构投资者及各种媒体广泛使用的业绩比较基准。MSCI全球能源行业净总收益指数和MSCI全球原材料行业净总收益指数是MSCI全球指数系列中的两个行业指数,MSCI全球指数系列的编制方法遵循客观、规则为本和自由流通市值加权的原则,从而使该指数系列能够捕捉到更为广泛的投资机会,指数的维护和调整公开透明,满足了投资者在使用该指数系列时的不同需求;MSCI全球指数系列具有全面翔实的历史数据,包括指数层面数据、成份股层面数据和各种估值数据,为分析研究全球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持;MSCI全球指数系列能及时反映公司事件和市场变化,每年4次的指数审核及每日的公司事件审议保证了指数及时准确反映市场变化。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专户投资部、海外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市场推广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以及深圳、成都、上海、北京四家分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诚信、专业、规范、创新”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建设财富生活”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最可信赖、持续领先的综合性、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指数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兴市场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1只开放式基金和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共计为483.16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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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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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上半年,全球资源市场表现出了先扬后抑的震荡下行态势。这期间美国经济复苏、美国QE退出和中国经济转型三大因素驱动了上半年大宗商品走势。宏观基本面上,美国两党于年初达成了财政预算的初步协议,避免了 “财政悬崖”。今年上半年美国经济整体表现好于市场预期,GDP增长、PMI、消费、失业率等数据体现出美国经济持续温和复苏。欧洲方面,经济有触底迹象,边缘国家国债收益率处于下行趋势,表明欧债危机风险较低,成熟国家的总体经济状况支持大宗商品市场,所以在年初和第二季度中旬大宗商品市场一度表现较好。

 全球资源市场下行的主要原因是美国QE的退出和中国经济转型所带来的影响。由于美国经济持续复苏,美联储近期多次讨论QE的退出时间和方案,尤其是6月下旬伯南克关于美联储可能在今年年底开始退出,并可能在明年年中全部退出的言论引起市场担忧,美国国债收益率上升,美国指数走强,引发全球资本市场大动荡,全球债市、股市、原材料市场均出现下滑。与此同时,中国在房地产和影子银行方面开始采取更为严格的调控措施,并且在六月底出现“钱荒”,这些措施反映了中央政府防范风险、调整经济发展模式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中国资源错配,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通道不畅的问题。鉴于中国是全球主要原材料的最大进口国,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降低对原材料市场形成较大压力。上半年石油表现好于原材料,尽管美国石油供给增长较高,但是美国经济回升对石油价格利好,进入夏季用油高峰后,美国石油需求超预期增长,再加上伊朗、埃及等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石油价格在上半年呈震荡走势,在二季度相对平稳。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5.31%,波动率0.8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8.93%,波动率0.89%。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全球资源市场仍然面临压力,但同时市场也存在反弹机会。目前新兴市场主要国家面临结构性问题,经济增速普遍处于近十年较低水平。中国经济状况大体决定了未来中短期大宗商品走势,目前市场对中国经济状况普遍比较悲观,但是我们认为目前中国执行的经济结构转型政策有利于中国的长期经济发展,未来比较理性的经济转型节奏很可能是经济下行与经济恢复滚动进行,大宗商品市场很可能随着中国经济的起伏而上下震荡。另外美国QE退出的方式有可能采取比较策略的方式以避免美国国债收益率的过快上升,即在一段时间减少资产购买规模,一段时间增加资产购买规模,这种操作模式很可能带来能源和大宗商品市场的震荡。综上所述,我们对能源和大宗商品市场保持谨慎,但同时认为市场存在反弹机会,我们将在仓位、行业配置、选股等方面认真把握,力争为投资人带来超额收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总监、风险管理总监、运营总监及监察稽核总监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相关部门根据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进行指定)。估值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追踪可能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证券的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市场等产生影响的各类事件,发现估值问题;提议基金估值调整的相关方案并进行校验;根据需要提出估值政策调整的建议以及提议和校验不适用于现有的估值政策的新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案,报基金估值委员会审议批准。

 基金运营部根据估值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相关具体的估值调整或处理,并负责与托管行进行估值结果的核对。涉及模型定价的,由估值工作小组向基金运营部提供模型定价的结果,基金运营部业务人员复核后使用。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62元,基金份额总额34,165,244.24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6月26日生效,至2012年6月30日未满半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6月26日生效,至2012年6月30日未满半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孙志晨______ ______何斌______ ____秦绪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322号《关于核准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2年5月28日起至2012年6月21日止。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98,213,122.7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21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98,237,044.5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921.7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Hong Kong Branch),境外投资顾问为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Principal Global Investors, LLC.)。根据建信基金于2012年10月17日发布的公告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关于变更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基金境外托管人的函》(中银托(函)?2012]8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12年10月15日起将本基金的境外托管人由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Hong Kong Branch)变更为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Deutsche Bank AG, Singapore Branc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和其他权益类证券、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型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中长期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金融衍生产品等。其中,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资产中投资于资源类相关行业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MSCI全球能源行业净总收益指数收益率(MSCI ACWI Energy Net Total Return Index) +50%×MSCI全球原材料行业净总收益指数收益率(MSCI ACWI Material Net Total Return Index)。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2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按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估值日(含估值日)的管理人报酬,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X 1.8%/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3、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6月26日生效,至2012年6月30日未满半年。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估值日(含估值日)的托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6月26日生效,至2012年6月30日未满半年。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保管,存放于中国银行的存款按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股票。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载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载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9,473,244.73元,无属于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的余额(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6月26日生效,截止2012年6月30日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会计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7.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用证券代码采用ISIN代码。

 2、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www.ccbfund.cn的年报报告正文。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买入金额接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2、所用证券代码采用ISIN代码。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卖出金额接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2、所用证券代码采用ISIN代码。

 7. 5. 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7.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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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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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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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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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我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的马梅琴女士、俞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增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曹伟先生和美国信安金融集团提名的欧阳伯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已将前述董事任免情况报告备案至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和北京监管局。公司目前现有9名董事,其中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为3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监管要求。

 2013年6月20日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一致同意副总经理张延明离职,我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正式上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北京证监局备案,并于2013年6月21日获得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文件。我公司于2013年6月22日对外公告,张延明于2013年6月20日正式离职。

 2013年3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工作需要,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公告上述事项。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公司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被财政、外汇和审计等部门施以重大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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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服务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交易执行能力: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实现最佳价格成交,可靠、诚信、及时成交,具备充分流动性,交易差错少等;

 (2)研究支持服务: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包括举办推介会、拜访公司、及时沟通市场情况、承接专项研究、协助交易评价等;

 (3)财务实力:净资产、总市值、受托资产等指标处于行业前列,或具有明显的安全边际;

 (4)后台便利性和可靠性:交易和清算支持多种方案,软件再开发的能力强,系统稳定安全等;

 (5)组织框架和业务构成: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6)其他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海外投资部在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并结合海外投资顾问提供的建议,列出券商名单报海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确定。

 2、券商的服务评价

 (1)海外投资部每半年组织“服务总结”及评分。

 (2)若券商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经海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公司将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3、本报告期内新增的服务券商WELLS FARGO SECURITIES ,LLC、JEFFERIES & CO.INC、DEUTSCHE BANK、CREDIT SUISSE,本报告期无剔除的服务券商。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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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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