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总经理潘明先生提名,聘任赵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赵亮,男,1976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南京公交场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赵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