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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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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创新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1.建信创新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3年6月4日证监许可[2013]737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证券公司和指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即本公司。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1.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认购基金,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12.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告后第二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创新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代理销售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销机构外,如出现增加代销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以及直销专线电话(010-66228800)咨询购买相关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相关部分。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建信创新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代码:000308

 简称:建信创新中国股票

 (三)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基金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www.axzq.com.cn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网上认购

 持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借记卡及开通“天天盈”账户、易宝支付“易购通”相关银行卡、通联支付相关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站地址:www.ccbfund.cn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止。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将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实际情况可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

 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公告的代销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部分。

 (二)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1、本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发售面值发售。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本基金认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者。

 4、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5、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下转A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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