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1、公司2013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
3、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5日?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上午10: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A7号金达商贸大厦7楼本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田平波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所持股份总数共133,7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2%。
公司董事长周健民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不能主持股东大会的,由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田平波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广东众君法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舟山铭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000万元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舟山铭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000万元,进一步充实其资本金。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期出资。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昌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中昌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进一步充实其资本金。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期出资。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刘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精神,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修改,推动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有关此次章程的修改方案请见《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20)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胡庭发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胡庭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133,7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广东众君法律师事务所陈影、林进福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众君法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