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执行结果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收到法院转来的案件执行款18,647,843.00元。至此,公司和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
二、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和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详见2012年3月21日刊登的公司公告:2012-005),于2012年7月12日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判定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公司款项合计28,750,496.18元(详见2012年7月18日刊登的公司公告:2012-025)。
三、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收到法院转来本案件执行款10,000,000.00元(详见2012年12月12日刊登的公司公告:2012-039)。
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收到法院转来的案件执行款18,647,843.00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四、本次诉讼事项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诉讼已全部执行完毕,预计2013年度将增加公司净利润1,083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