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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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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0%;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8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设立,设立时总股本27亿股。2010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1.57亿股新股。本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1.57亿股,发行后总股本38.57亿股。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集团”)持有的2,558,457,000股、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新兴铸管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发展集团”)持有的25,843,000股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以下简称为“社保基金”)持有的115,700,000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公司首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新兴际华集团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股东新兴发展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新兴发展集团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997号),在本公司境内发行A 股并上市后,将本公司国有股东新兴际华集团和新兴发展集团分别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有股划转给社保基金持有,其中新兴际华集团转持11,454.3万股、新兴发展集团转持115.7万股(合计11,570万股,按本次发行上限115,700万股计算);而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社保基金将继承原国有股股东的禁售期义务。社保基金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限售期义务。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已满,将于2013年8月16日上市流通,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份总数为2,7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1.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558,457,00066.33%2,558,457,000
2.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5,843,0000.67%25,843,000
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115,700,0003.00%115,700,000
 合计2,700,000,00070%2,700,000,000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国有法人持有股份2,700,000,000-2,700,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700,000,000-2,70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157,000,0002,700,000,0003,857,000,000
股份总额 3,857,000,0003,857,000,000

五、上网公告附件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际华集团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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