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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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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3-026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内容

 1、关于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储、扩建事项进展情况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2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勃利县银杏煤矿全部股权》的议案,勃利县银杏煤矿(收购时已更名为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勃利县银杏煤矿二井(收购时已更名为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以下简称“宏泰矿业二井”)和勃利县银杏煤矿三井(收购时已更名为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井)两个分支机构,收购时,宏泰矿业二井已拿到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批复(黑国土矿划[2011]002号)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黑国土资储备字[2011]092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根据评审意见书核实:截止2011年1月底,宏泰矿业二井储量716.96万吨,尚在办理扩储后的采矿权许可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1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1- 041号和临2011-043号公告,该收购事项已于2011年底完成。

 根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核收证明》(黑国土资矿采评备字[2012]第7号),同意《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备案,宏泰矿业二井保有资源储量716.96万吨,可采储量为498.01万吨,矿山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为此公司需缴纳扩大区采矿权价款3123.43万元。今年,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同意宏泰矿业二井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即2013年缴纳1249.372万元、2014年12月30日前缴纳937.029万元、2015年12月30日前缴纳937.029万元。截止目前,宏泰矿业二井已缴纳了第一笔采矿权价款,根据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文件《关于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黑煤规划发[2012]414号),宏泰矿业二井改扩建工程正在进行中。

 2、关于七台河市勃利煤田马场区煤矿探矿进展情况

 公司取得的七台河229.33平方公里马场探矿权于2012年4月完成勘查,黑龙江省煤田地质二O四勘探队编制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煤田马场区煤矿精查地质报告》,于2013年3月14日经省矿产储量评审中心进行评审。近期,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煤田马场区煤矿精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黑国土资储备字[2013]021号),确定了七台河市勃利煤田马场区精查获得煤炭资源/储量为18698.26万吨。公司将根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尽快办理七台河市勃利煤田马场区煤矿采矿权证,同时聘请相关设计单位进行建矿可研、矿井设计等前期工作。公司将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关内部和外部审批程序,并及时公告。

 二、备查文件

 1、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核收证明》(黑国土资矿采评备字[2012]第7号);

 2、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文件《关于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黑煤规划发[2012]414号);

 3、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审批责任表;

 4、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煤田马场区煤矿精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黑国土资储备字[2013]021号)。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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