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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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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3-06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认公路甩挂运输第三批试点项目的通知》【厅运字[2013]199号】,通知称,经国家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评估审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珠海港集装箱甩挂运输试点项目”被认定为“公路甩挂运输第三批试点项目”,试点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相关部门将给予试点项目相应的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该项目的补助范围包括: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二期站场改造、珠海市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甩挂车辆购置以及物流运输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其中站场改扩建、牵引车购置更新、信息系统建设按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挂车购置更新按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预计补助金额总计在400万元—500万元之间。

 该项目的成功申报,不仅能有效提高车辆利用率,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促进珠海港口经济和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同时也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为社会节能减排做出一定贡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此类补助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为递延收益。在项目建成、验收并投入运营后按照专项补助资金所形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期确认收益。该项资金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将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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