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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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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8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于2013年6月18日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并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13.2.7、第13.2.8的规定,于2013年7月18日起实施股票停牌,直至管理人依据西宁中院就贤成矿业重整计划作出的相关裁定向上交所提出的复牌申请获得批准为止。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于2013年6月18日作出(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对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3年6月19日依法指定贤成矿业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2013-059、060号公告)。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13.2.7、第13.2.8的规定,贤成矿业股票已于2013年7月18日起实施停牌,直至管理人依据西宁中院就贤成矿业重整计划作出的相关裁定向上交所提出的复牌申请获得批准为止。

 截至2013年8月6日,已有29家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申报总额为人民币2,190,997,197.48元;目前,债权申报工作尚在进行中,债权申报期限至2013年8月20日止。

 贤成矿业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宁中院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包括债权登记、资产清查及审计等在内的与贤成矿业重整相关的各项工作。管理人将在贤成矿业重整期间,根据重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此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贤成矿业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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