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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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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土地基本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连云港绿色围海创新基地建设的议案》,详见2013年7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围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人: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江苏围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土地位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西片区盐坨西路北

 宗地编号:LTC2013-G02#

 3、总面积:51,837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51,837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建筑总面积:36285.9—62204.4平方米

 6、建筑容积率:不高于1.20不低于0.70

 7、建筑密度:不高于55%

 8、绿地率:不高于20%

 9、土地使用权限:50年

 10、成交价格:10,580,000.00元人民币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成功竞得土地,将用于公司《连云港绿色围海创新基地》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海堤及其配套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的实施,是广泛推广新型环保材料,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对企业提高工效和增加施工业务的附加值有重要作用,并且能够带动围海新材料、新技术领域的开拓,推动行业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绿色围海的环保理念,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极大的社会意义。同时,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在江苏地区的整体运营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抓住更多的市场契机,以保证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影响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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