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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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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3-02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时公告《中国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19)、《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0),因公司信息披露人员笔误,导致公告内容中关于公司持有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智”)股权比例的描述有误,现更正此次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中,同意公司拟转让持有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2.86%。

 由于在《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0)中遗漏了对拟交易标的成本及预计产生的利润等内容的描述,现给予补充如下:

 由于久智现有盈利水平不高,导致近几年对公司的利润和现金流贡献较差,且久智的业务已不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因此,公司拟将持有久智52.86%的股权转让。本次拟出售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人民币2600万元(详见2012年年报附注“长期股权投资”部分),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久智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2,047,014.56元,与公司持有股权比例相对应的净资产价格为人民币32,798,051.90元。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审计值及评估值为基础 ,综合考虑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权溢价,最终转让价格将在国资部门审批后以公开转让成交价格为准,因此本次拟转让股权预计产生的收益尚不能确定。

 关于此次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后续情况,公司将会在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中详细说明。

 除上述更正及补充内容外,《中国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19)、《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0)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主要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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