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其中:1.8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作抵押,该部分生产设备评估价值为61,103.89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主要用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贴现等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6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6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6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6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业务,融资期限为5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6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8月19日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6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安

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本公司为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6.55亿元人民币。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4.1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155,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3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94,183.70万元,负债总额为577,035.35万元,净资产为117,148.36万元;2013年1-3月利润总额为5,995.70万元,净利润为4,441.2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孚电力在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中孚电力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7.2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4.11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5%。

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已取消办理,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78.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湖铝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本公司为银湖铝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4.1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接银湖铝业申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银湖铝业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已到期,需公司继续为其在光大银行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86号

法人代表:张传合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铝板、铝箔、铝带、再生铝的生产、销售。矿业成套机电设备及配件、铝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银湖铝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3年3月31日,银湖铝业资产总额为56,498.23万元,负债总额为44,542.32万元,净资产为11,955.91万元;2013年1-3月利润总额为-531.88万元,净利润为-452.1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银湖铝业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银湖铝业该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银湖铝业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7.2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4.11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5%。

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已取消办理,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78.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光大

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贤工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广贤工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4,000万元人民币。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4.1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颍河路西段

法人代表:王汉行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矿产品、冶金的销售;煤炭开采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证件经营),煤炭销售。

广贤工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联煤业”)的全资子公司,豫联煤业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13年3月31日,广贤工贸资产总额为73,746.58万元,负债总额为53,110.72万元,净资产为20,635.86万元;2013年1-3月利润总额为116.42万元,净利润为87.3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广贤工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广贤工贸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业务,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广贤工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7.2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4.11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5%。

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已取消办理,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78.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8.61亿元人民币。

●金丰煤业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4.1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接金丰煤业的申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到期,为保障其业务的顺利开展,需本公司为其2013年度在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杜拓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万园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3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66,856.46万元,负债总额为179,215.80万元,净资产为87,640.66万元;2013年1-3月利润总额为-2,009.33万元,净利润为-2,009.3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3年度,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平顶山银行为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中信银行为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均为一年,金丰煤业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以上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平顶山银行2,000万元为新增担保,中信银行3,000万元为到期续保,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2013年度在上述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7.2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4.11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5%。

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已取消办理,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78.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2013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1.16%,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1号文核准,公司2011年1月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2,428,876,349.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62,754,441.13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11)京会兴验字第2-1号)验资确认。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2月18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5.3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资金将于2013年8月17日使用到期。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要到期,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归还前次6亿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1.16%,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并承诺到期后,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文献军、彭雪峰、白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要到期,公司计划在归还前次6亿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公司2010年度配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财通证券认为: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遵循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财通证券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未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10时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61至临2013-065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至2013年8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3年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8月19日召开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13年____月____日

编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