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 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2:00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0000t/a差别化氨纶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3年7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到公司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联系 人:陈章良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0000t/a差别化氨纶项目的议案》 | | | |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