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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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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2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日在北戴河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7名。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强新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调整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购置方案的议案》,同意在原有方案基础上,追加出资不超过4.2亿元,用于购置华远·华中心T3写字楼部分区域作为长沙分行营业办公用楼,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手续。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任志强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延长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授权期限再次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15年8月1日。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增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选王瑞祥独立董事为本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选李健独立董事为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增选罗克思董事为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提名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姚克满先生等为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董事;提名王瑞祥先生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郑新立先生、李晓慧女士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郑新立先生、李晓慧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须监管机构核准。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郑新立先生简历: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我国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专家,多次参加中共中央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起草工作。之前,郑新立先生于2000年 6月至2009年4月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0年7月至2000年6月历任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计委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1987年12月 至1990年7月任国家信息中心副总经济师;1981年8月至1987年12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经济组处级调研员、副组长。郑新立先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李晓慧女士简历: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首批资深注册会计师,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AARCM)CERM资格证书专家认证(中国)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监督委员会委员。之前,李晓慧女士于2001年7月至2003年8月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参与制定独立审计准则,1997年1月至1998年8月在河北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从事国有资本运营研究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任沧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3年4月至1996年7月任沧州会计师事务所涉外部经理。李晓慧女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博士学位。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聘任张东宁先生为行长的议案》。会议对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序接班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ING集团股东代表指出,为确保领导职务的顺利交接,ING集团为CEO变更设立了7个月的过渡期,以确保各项工作的无缝衔接。因此,强烈要求北京银行在行长人选变更时,同样设立过渡期,以保证北京银行的平稳发展,做到与国际惯例接轨。

 外籍董事叶迈克先生指出,在应对今年六月流动性紧张问题的过程中,严晓燕行长发挥了关键作用,不仅因为她具备丰富的银行管理经验,深入理解中国金融体系和经济运行,更在于她对北京银行业务部门架构职责成竹在胸。同时,全行员工也对严晓燕行长充满信心,确保了流动性管理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有效执行。可以看出,行长职位不仅对个人的智慧、能力、财务工作经验有较高要求,同时还应为北京银行服务一定年限,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为确保行长职务的平稳过渡,有效应对当前面临的挑战,继任者应当与严晓燕行长直接共事,深入理解行长相关职务要求。因此,建议将严晓燕行长的任期延长一年,即至2014年上半年为止。在过渡期内,严晓燕行长应与继任者一起工作,协助继任者充分施展个人能力,有效发挥领导作用。如果严晓燕行长过早辞任,将会向市场发出忧虑信号,使继任者很难取得市场的信任。相比之下,严晓燕行长与其继任者并肩工作一段时间,将有效激发市场信心。设立过渡期符合国际银行惯例,是良好公司治理的体现,并将有利于广大股东、客户和监管机构的利益。

 吴晓球等独立董事表示,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银行出现流动性紧张,很多新的监管政策密集发布,银行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在这样的环境下,商业银行的主要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严晓燕行长自任职以来,全面负责北京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的经营成绩。尽管新任行长人选非常优秀,但为了北京银行经营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可以考虑设立几个月的过渡期,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交接,以及优秀管理经验的延续和传承。设立过渡期有国际先例,是个值得借鉴的做法。因此,建议与监管部门充分沟通,争取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期。其他董事也认为,行长职务责任重大,在新老人选更替期间设立过渡期,实现行长人选的平稳过渡对本行发展至关重要。

 在讨论中,有许多董事表示对严晓燕女士辞任行长职务表示遗憾和不理解,也有一部分董事表示反对,认为严晓燕女士管理经验丰富,身体状况良好,能够继续胜任行长职务,尤其是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公司更应当积极发挥严晓燕女士的独特作用,有效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在当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司更应当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会议决定同意聘任张东宁先生为本行行长。因担任此职务需要履行任职考试、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等程序,还会有一段时间和过程,为保证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序交接,会议决定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晓燕女士仍需履行行长职责,与张东宁先生做好交接工作,确保本行各项具体事务及发展战略的顺利延续。

 会议认为,严晓燕女士作为中国银行业杰出的女性代表,为北京银行的成长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严晓燕女士在担任行长期间,坚决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推动北京银行实现了更名、引资、跨区域、上市、综合化经营等一系列战略突破,成功把北京银行打造成为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领头羊。在日常经营中,严晓燕女士作为高级管理层的核心,坚持稳健经营,强化精细管理,全方位提升北京银行核心竞争力,在把北京银行从一家基础薄弱、管理松散的小银行打造成为国内人均创利最高、管理效率最优的上市银行的过程中,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基础工作。期间,北京银行成功塑造了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民生金融等特色品牌,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成功积累了超过1000万的零售客户和近10万的公司客户,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在全球千家大银行的排名由2004年第515位上升至2013年第105位,品牌价值达149亿元,北京银行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提升。严晓燕女士任职期间,严于律己,夙夜为公,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以她高尚的人格影响和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在北京银行形成了干事创业的优秀企业文化,锻造出一只德才兼备、勇于创新、善于执行的职业管理人团队,能够将董事会的各项战略决策全面有效地落实到经营活动当中。在此,董事会对严晓燕女士任职期间为北京银行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议认为,参照国际惯例为行长这一重要职务交接设立过渡期,有利于激发市场信心,赢得市场信任;有利于本行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的顺利延续,以及优秀管理经验的传承;有利于实现各项业务的平稳过渡,有效保护股东、客户、存款人以及投资者的利益,充分彰显了北京银行的全球化视野和国际领先的公司治理理念。

 张东宁先生简历:

 本行董事,于2008年5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张东宁先生于2009年12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08年11月担任党委副书记,2008年6月担任纪委书记,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兼任上海分行行长,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担任人力资源总监,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996年1月至2005年3月担任培训部总经理。之前,张东宁先生于1988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教育处从事管理工作,1988年1月至1988年11月任共青团北京大兴县团委办公室主任,1983年2月至1987年12月在北京西红门中学任教。张东宁先生为经济师,1983年获得首都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张东宁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8月2日在北戴河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何恒昌监事委托卢学勇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强新监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提名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卢学勇先生、刘振东先生、周一晨先生为监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监事;提名郝如玉先生、刘红宇女士为外部监事候选人,连任本行外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晓球先生为外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吴晓球先生简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吴晓球先生曾被评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优秀青年专家,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吴晓球先生于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 8月2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2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购置方案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201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的议案》,同意购置华远·华中心T2座部分区域作为长沙分行营业办公用楼,相关公告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3年8月2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购置方案的议案》,同意在原有方案基础上,追加出资不超过4.2亿元,用于购置华远?华中心T3写字楼部分区域作为长沙分行营业办公用楼,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华远·华中心是华远置业下属公司在长沙开发的项目,华远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任志强是本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远置业是本行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华远置业成立于2002年4月,目前注册资金10亿元,法定代表人任志强,系上市公司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743)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华远置业依托股东的资金实力和开发经验,自身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普通住宅、保障性住房、顶级住宅、商务公寓、写字楼、购物广场、TOWNHOUSE等多种业态,并逐渐开发青岛、西安、长沙等外埠市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华远置业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经过市场询价与谈判,以正常市场价格购置,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远”是地产行业知名品牌之一,致力于“营造精致品质生活”,开发高品质的具有市场代表性的房地产产品。华远?华中心T2、T3写字楼二者为一体,从外观上看为双子楼,有较大独享办公区域。

 本行追加购置华远?华中心T3写字楼部分区域,是为更好提升本行在长沙地区的办公条件和品牌形象,更大程度上扩大品牌影响力,符合长沙分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本行长远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认为:调整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购置方案,向关联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追加出资购置办公大楼,是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本行在长沙地区的品牌形象,促进长沙分行长期稳健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要求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一致同意该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2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日:2013年8月19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9日(星期五)

 出席登记日:2013年8月13日、14日(星期二、星期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8月19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培训中心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部分监事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北京银行”(601169)所有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

 1、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①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证券账户卡、③授权委托书和④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①本人身份证和②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①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③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13日、14日(星期二、星期三),上午9:30 - 11:30,下午2:30 - 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一层东侧营业厅。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郭媛媛 孙悦

 联系电话:(010) 66223829,66223826

 联系传真:(010) 66223833

 2、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法 人 股 东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 人 股 东

 委托人(签名):

 身 份 证 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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