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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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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3-36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印股份”)于2013年8月2日公告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计划募集资金8.34亿元。现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8.34亿元,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部分以自筹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前期投入和建设,并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项目建成后的商业运营模式与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商业物业运营的商业运营模式一致

1、海印股份主营业务说明

海印股份现主营业务主要为商业物业运营、高岭土业务等业务板块。公司商业物业运营业务的商业模式是长期租赁或者并购有价值提升空间的商业物业,重新进行商业定位和工程改造之后,再租赁给从事批发、零售、休闲、娱乐等经营服务的经营者,并且每年提租,获取稳定增长的租金收益。

2012年公司净商业物业运营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体主营业务收入的36.90%;净利润占公司总体净利润的52.04%,商业物业运营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2、项目概况

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国际汽车展览交易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展贸城汽车交易中心”项目)是公司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整体项目的一部分,定位于专业化的汽车交易市场。

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属于广东省新十项工程,根据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推进国际商贸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穗府【2010】37号)和广州市番禺区政府《关于加快国际商品展贸城项目招商引资的若干扶持措施》(番府【2011】175号)等政策的扶持和要求,项目定位于商贸流通业。

公司已于2011年11月30日公告了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项目的相关信息,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该项目属于公司商业运营业务范畴。

3、项目的运作模式

公司长期租赁项目土地及其上商业物业,进行商业定位和工程改造之后,再进行运营管理,通过每年收取管理费和租金,获取稳定增长的收益。本项目的运作模式具体如下图:

该项目的经营定位为现代商贸流通业,项目投入运营后,通过每年收取管理费和租金获取收益。由此可见,该项目运营的商业模式与公司现有的商业物业运营业务模式一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日

序号实施主体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亿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亿元)
广州海印国际商品展贸城有限公司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国际汽车展览交易中心6.505.84
其中:汽车展厅、交易厅建设4.03
综合服务楼建设1.26
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1.21
海印股份补充流动资金2.502.50
合计9.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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