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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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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13—043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1日09:30在公司办公楼2楼2#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方式召开,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3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20,269,17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5%。

以表格方式列示有关统计数据如下:

议案议案内容同意票同意比反对票反对比弃权票弃权比是否
序号数(股)例(%)数(股)例(%)数(股)例(%)通过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1,839,810100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振华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 副董事长王锋先生因其有它重要事项无法参会,董事罗永仁先生因病无法参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同时,公司所聘法律顾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权授权代理人认真审议,各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0,269,17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05

说明:

1、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上述议案的“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均指相应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股东——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均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39,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房立棠律师、郭芳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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