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美锦能源 | 股票代码 | 00072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庆华 | |
| 电话 | (0351)4236095 | |
| 传真 | (0351)4236092 | |
| 电子信箱 | meijinenergy@126.com |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35,002,069.03 | 609,678,559.51 | 4.1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634,562.44 | -12,174,760.24 | 261.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631,829.36 | -12,121,240.85 | 261.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967,547.57 | -48,810,343.00 | 22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4 | 27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4 | 27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4% | -2.62% | 6.96%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55,405,321.16 | 783,552,614.31 | -16.3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35,174,083.35 | 442,483,388.77 | -1.65%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8,937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73% | 83,000,000 | 83,000,000 | 质押 | 83,000,000 |
| 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7% | 33,709,180 | | | |
| # 蒋淼法 | 境内自然人 | 5.19% | 1,450,000 | | |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5% | 973,342 | | | |
| 王忠娥 | 境内自然人 | 0.31% | 854,576 | | | |
| 郑汉英 | 境内自然人 | 0.3% | 846,500 | | | |
| 胡春艳 | 境内自然人 | 0.27% | 760,000 | | | |
| 徐步到 | 境内自然人 | 0.26% | 716,900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5% | 705,830 | | | |
| 安玲捷 | 境内自然人 | 0.24% | 680,000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但未知除前两大股东之外的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蒋淼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50,000股外,还通过方正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450,000股。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焦炭市场形势严峻,挑战和机会并存,公司加强调研分析,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克服了存在的困难,实现了扭亏为盈,公司上半年完成营业总收入635,002,069.03元,较上年同期提高4.15%;营业总成本605,521,232.6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9%;实现营业利润29,480,836.42元,较上年同期提高260.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34,562.44元,较上年同期提高261.27%。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营销为抓手,加强煤炭市场跟踪调研,掌握客户需要,加强与重点大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保证供产销均衡运行。以原料采购为突破口,把握煤炭逆转契机,广开煤源,比质比价采购,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坚持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节约环保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深入研究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及控股股东高度重视此次资产重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与各中介机构一起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此次重组,拟将控股股东拥有的焦化资产及符合条件的煤炭资产整体注入本公司解决了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形成煤焦一体化的产业链,壮大了公司整体实力,这样可以有效的应对行业波动,提高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始落实。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正在学习贯彻《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内部控制手册》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内控工作的专业化和系统化,对公司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注入本公司的焦化公司及煤矿使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相关公司没有因环境违法违规被环保部门调查和处罚,也没有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没有因环境保护原因导致重大诉讼和资产权利限制等重大事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相关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有所变动,决定原来由姚强先生在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担任的职务现调整为由辛茂荀先生担任,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主任委员 | 李玉敏 | 辛茂荀 |
| 非独立董事委员 | 辛茂荀、朱庆华 | 姚锦龙、李玉敏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有所变动,决定原来由姚强先生在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担任的职务现调整为由辛茂荀先生担任,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主任委员 | 李玉敏 | 辛茂荀 |
| 非独立董事委员 | 辛茂荀、朱庆华 | 姚锦龙、李玉敏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