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7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公告

 根据公司2013年5月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将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总股本23778万股,2012年度法人股每股分红0.0271元(不含税),个人股每股分红0.0217元(不含税)。

 二、股东登记日为2013年7月31日。

 三、领取办法:

 (一) 个人股红利领取办法:

 1.发放时间:2013年8月12日起,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2.发放地点: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9号*解放北路与滨江道交口) 电话:022-23396296

 3.取领手续:股东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股权证(原件)领取;代办人持股东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股权证(原件)及以上三证合并的一张复印件领取。

 (二)法人股红利领取办法:

 1.发放时间:自2013年8月12日起至2013年11月12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2.发放地点: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9号) 电话:022-23396296 邮编:300041

 3.领取手续:

 (1) 天津市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写明开户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的划款说明书及市财政局统一收据领取红利。

 以上复印件及划款说明书均需加盖公章。

 (2) 外地法人股股东需将证明股权证和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公证书;写明开户行、开户名称及账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将分红款划入股东账户)和收据邮寄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

 (3) 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将我公司法人股红利划转到下列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本授权有效期至转让手续办理结束日止。

 股东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 因股东变化,我公司不再另行发信通知,以分红派息公告为准。

 五、 以前年度未领红利的领取办法同上。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