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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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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灾区
金融机构存准率下调1个百分点
任晓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做好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

 文件要求,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对灾区实施倾斜和优惠的信贷政策。根据灾区恢复重建的实际需求,增加对灾区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灾区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在现行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重点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农房重建。对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倾斜的准备金政策,下调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适当调整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支持增加灾区恢复重建的信贷投放。

 着重加强对灾区重点基础设施、中小企业、“三农”和因灾失业人员等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灾区实行住房信贷优惠政策,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首付款比例。灾区居民在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0%,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均优惠1个百分点。(任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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