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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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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3-26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房地产股票代码00073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田玉利王婷
电话023-67530016023-67530016
传真023-67530016023-67530016
电子信箱zqb@000736.netzqb@000736.net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16,984,720.34210,655,702.3319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1,331,954.3094,114,628.75-1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9,815,752.649,278,833.80760.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1,955,682.9110,214,078.50-1,685.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32-15.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32-15.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7%5.13%降低0.16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128,307,684.522,834,921,764.181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36,974,306.441,555,642,352.145.23%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5,30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国有法人53.32%158,460,235158,460,235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69%31,756,243质押12,130,000
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6%25,546,46910,488,343  
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6%9,997,844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境内非国有法人0.4%1,198,150  
建信中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4%1,000,000  
吴丽雅境内自然人0.22%663,000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境内非国有法人0.18%540,055  
深圳市东方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18%53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18%522,76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12,530.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3,697.43万元;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9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2.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3.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58%。2013年上半年公司施工面积24.44万平方米,其中确认交房面积为9.82万平方米,实现签约销售面积9.23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54,169.11万元。

2013年上半年,面对房地产政策的不确定性及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全年经营工作计划,勤勉尽责,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一是抓好现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管理,精心组织营销,严格控制成本,201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2.89%,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逐渐步入良性循环;二是为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奔赴全国各地进行新项目考察与拓展工作,并在报告期内取得突破,加强了公司的土地储备;三是继续做好工业地产的经营管理,多渠道开展物业招租工作,为公司提供有力的效益支撑;四是做好资金计划和调度,保证公司资金链健康运转;五是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对项目公司的精细化管理。

二、报告期内公司各地产项目进展情况

1、中房·F联邦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修合公司开发,项目位于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麓谷基地麓云路159号,规划用地面积18万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为37.64万平方米。报告期内,项目施工面积0.84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面积2.5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1.33亿元;确认交房面积4.13万平方米,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1,075.30万元;项目累计确认交房面积33.64万平方米。

2、中房·瑞致国际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中房地产持股比例80%)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5.23万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98.2万平方米。报告期内,中房·瑞致国际项目施工面积21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面积4.78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2.73亿元,报告期内,该项目尚未开始交房。

3、中房·千寻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公司开发,该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项目用地面积2.83万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13.26万平方米。报告期内,中房·千寻项目施工面积2.6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面积1.95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1.36亿元;确认交房面积5.69万平方米,确认主营业务收入38,511.29万元;项目累计确认交房面积10.58万平方米。

4、苏州公司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中房地产持股比例40%)开发,项目位于滨湖新城顾家荡南思齐路东,用地面积约10.45万平方米。报告期内,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规划报建手续。

5、报告期内工业厂房物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汇智公司主营业务为对深圳百门前工业区厂房进行租赁管理,报告期内,汇智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深挖潜力,工业区出租率达到96.29%。2013年上半年,汇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1.12万元,实现净利润1,228.03万元。

三、新项目开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项目一个。2013年3月15日,在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我公司竞得编号WJ-J-2013-009、WJ-J-2013-010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WJ-J-2013-009地块位于滨湖新城顾家荡南思齐路东,用地面积5.23万平方米,WJ-J-2013-010位于滨湖新城高新路北思齐路东,用地面积5.22万平方米。上述地块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总价8.37亿元。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中房地产持有其40%股份)开发。

四、做好资金规划工作,确保资金链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资金运作,严控资金成本,保证了项目现金流的连续性,保障了工程建设各个节点的资金需求,实现了资金链的健康良性运转。

五、面对的风险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仍然来自于政策、市场竞争和土地储备方面。政策方面,面对房地产政策的不确定性,公司将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准确定位,合理安排投资规模来应对风险;市场竞争方面,公司现有资产规模、经营规模仍然偏小,抗市场风险能力不足,公司将积极落实新项目,稳健进行资产及经营的扩张;土地储备方面,公司土地储备仍然不足,公司将继续抓紧进行市场考察及项目拓展调研,力争新增相当量的土地储备,实现公司加速发展总体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2012年度财务报告相比,2013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加一家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3-25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22日,公司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东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3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摘要于2013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沈军薪酬福利标准的议案》。

我公司副总经理沈军同志于2013年4月起派往新成立的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兼任该公司总经理一职,根据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 “副总经理级员工以其主要工作所在地来确定取薪单位”的相关规定,沈军同志薪酬福利标准于2013年4月起按照《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地产项目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刘红宇、李树、刘洪跃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该项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调整沈军薪酬福利标准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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